过访黎尔瞻留饮
孙传庭〔明代〕
相怜何必叹沉沦,小酌扳留臭味真。于我正宜宽礼数,如君岂合老风尘。
自矜藏酒能供客,更喜移花解傍人。忽尔酩酊翻可爱,当筵起舞倒乌巾。
孙传庭
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名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放歌
张煌言〔明代〕
吁嗟乎!
沧海扬尘兮日月盲,神州陆沉兮陵谷崩!
藐孤军之屹立兮,呼癸呼庚。
余悯此孑遗兮,遂息机而寝兵。
方壶圆峤兮,聊驾税以薶名。
神龙鱼腹兮,罹此豫且之罾。
余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
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
维彼文山兮,亦羁絏于燕京,
黄冠故乡兮,非余心之所馨。
欲慷慨而自裁兮,既束缚而严更,
学谢公以绝粒兮,奈群喙之相并。
等鸿毛于一掷兮,何难谈笑而委形,
忆唐臣之啮齿兮,视鼎镬其犹冰。
念先人之践土兮,愧忠孝之无成。
翳嗣子于牢笼兮,痛宗祀之云倾。
已矣夫!荀琼谢玉兮,亦有时而凋零。
余之浩气兮,化为风霆;
余之精魂兮,变为日星。
尚足留纲常于万祀兮,垂节义于千龄。
夫何分孰为国祚兮,孰为家声。
歌以言志兮,肯浮慕兮箕子之贞?
若以拟乎正气兮,或无愧乎先生。
楚人养狙
刘基〔明代〕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箠焉。众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
其夕,相与俟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画鸡
唐寅〔明代〕
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裁 一作:戴)
平生不敢轻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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