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芝生诗三首 其二
贝琼〔元代〕
采采复采采,相与登高丘。可以充我虚,五鼎何足侔。
茂陵岂识道,且从方一游。徒闻甘泉产,更入蓬莱求。
白日忽已暮,悲风来素秋。未若幽居子,不怀四海忧。
清节尚巢父,素心追许由。
贝琼
贝琼(1314~1379)初名阙,字廷臣,一字廷琚、仲琚,又字廷珍,别号清江。约生于元成宗大德初,卒于明太祖洪武十二年,年八十余岁。贝琼从杨维桢学诗,取其长而去其短;其诗论推崇盛唐而不取法宋代熙宁、元丰诸家。文章冲融和雅,诗风温厚之中自然高秀,足以领袖一时。著有《中星考》、《清江贝先生集》、《清江稿》、《云间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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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贲〔元代〕
侬家鹦鹉洲边住,是个不识字渔父。浪花中一叶扁舟,睡煞江南烟雨。
觉来时满眼青山暮,抖擞绿蓑归去。算从前错怨天公,甚也有安排我处。
杨万里传·节选
《宋史》〔元代〕
杨万里为人刚而偏。孝宗始爱其才,以问周必大,必大无善语,由此不见用。韩侂胄用事,欲网罗四方知名士相羽翼,尝筑南园。属万里为之记,许以掖垣。万里曰:“官可弃,记不作可。”侂胄恚,改命他人。卧家十五年,皆其柄国之日也。侂胄专僭日益甚,万里忧愤,怏怏成疾。家人知其忧国也,凡邸吏之报时政者皆不以告。忽族子自外至,遽言侂胄用兵事。万里恸哭失声,亟呼纸书日:“韩侂胄奸臣,专权无上,动兵残民,谋危社稷,吾头颅如许,报国无路,惟有孤愤!”又书十四言别妻子,落笔而逝。
准少英迈
《宋史》〔元代〕
准少英迈,通《春秋》三传。年十九,举进士。太宗取人,多临轩顾问,年少者往往罢去。或教准增年,答曰:“准方进取,可欺君邪?”后中第,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每期会赋役,未尝辄出符移,唯具乡里姓名揭县门,百姓莫敢后期。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会诏百官言事,而准极陈利害。帝益器重之。擢尚书虞部郎中、枢密院直学士,判吏部东铨。尝奏事殿中,语不合,帝怒起,准辄引帝衣,令帝复坐,事决乃退。上由是嘉之,曰:“朕得寇准,犹文皇之得魏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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