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歌子八首 其四
杨慎〔明代〕
青鸟飞相逐,乌龙卧不惊。镜约与钗盟。月沈星欲堕,奈何情。
杨慎
杨慎(1488年12月8日-1559年8月8日),字用修,初号月溪、升庵,又号逸史氏、博南山人等,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区)人,明代著名文学家,明代三才子之首,杨廷和之子。他参与编修了《武宗实录》,嘉靖三年(1524年)因卷入“大礼议”事件,触怒世宗,被杖责罢官,谪戍云南永昌卫。在滇南时,曾率家奴助平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叛乱,此后虽往返于四川、云南等地,仍终老于永昌卫。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在戍所逝世,享年七十二岁。明穆宗时追赠光禄寺少卿,明熹宗时追谥“文宪”。他的著作达四百余种,涉及经史方志、天文地理、金石书画、音乐戏剧、宗教语言、民俗民族等,被后人辑为《升庵集》。
月山草堂四咏
汤显祖〔明代〕
楼转松风韵紫虚,眠云夜冷昼芙蕖。
山中所有应如此,直是江南陶隐居。
风露涓涓浣竹林,月窗秋影夜来深。
不知丛桂山中客,长听潇湘云水音。
君子山前放午衙,湿烟青竹弄云霞。
烧将玉井峰前水,来试桃溪雨后茶。
酒是金盘露滴成,花如素女步轻盈。
西风暮雨何辞醉,便向池亭卧亦清。
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
水帘洞歌
吴承恩〔明代〕
刮风有处躲,下雨好存身。
霜雪全无惧,雷声永不闻。
烟霞常照耀,祥瑞每蒸熏。
松竹年年秀,奇花日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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