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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组诗的创作背景学界尚有争议。逯钦立认为这组诗大约作于晋安帝义熙三年(407)或四年(408),陶渊明处于归园田居前期,耕种之余便以琴书自娱。这期间他读了《山海经》及另一些神话、历史书如《穆天子传》之类,有感而作这十三首诗。而邓小军认为这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孟二冬则说这组诗大约作于宋武帝永初三年(422),陶渊明五十八岁。此诗为组诗第十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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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山海经十三首·其十一》是一首五言古诗。诗的前四句叙述恶势力(巨猾)肆意横行、违背帝旨的情境,以及窫窳(古代传说中的恶兽,比喻凶恶之人)虽能变换形态但最终难逃一死的故事,揭示了恶行终将被惩治的道理;后四句则表达了诗人对正义的坚信与对恶行的谴责。整首诗以鲜明的对比和强烈的情感,传达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作恶必受惩罚的坚定信念,折射出古代的道德观。
陶渊明(约365~427年),名潜,字元亮,别号五柳先生,私谥靖节,世称靖节先生,一说寻阳郡柴桑县(今江西九江)人,另一说江西宜丰人,东晋末到南朝刘宋初期杰出的诗人、辞赋家、散文家。被誉为“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是江西首位文学巨匠。曾任江州祭酒、建威参军、镇军参军、彭泽县令等职,最末一次出仕为彭泽县令,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从此归隐田园。他是中国第一位田园诗人,被称为“古今隐逸诗人之宗”,有《陶渊明集》。
诸葛亮字孔明,琅邪阳都人也,汉司隶校尉诸葛丰后也。章武三年春,先主于永安病笃,召亮于成都,属以后事,谓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亮涕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先主又为诏敕后主曰:“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建兴元年,封亮武乡侯,开府治事。
六年春,扬声由斜谷道取郿。亮身率诸军攻祁山,戎陈整齐,赏罚肃而号令明。亮使马谡督诸军在前,与张郃战于街亭。谡违亮节度,举动失宜,大为郃所破。亮拔西县千余家,还于汉中,戮谡以谢众。上疏曰:“臣以弱才,叨窃非据,亲秉旄钺以厉三军,不能训章明法,临事而惧,至有街亭违命之阙,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授任无方。臣明不知人,恤事多闇,春秋责帅,臣职是当。请自贬三等,以督厥咎。”
十二年春,亮悉大众由斜谷出,以流马运,据武功五丈原,与司马宣王对于渭南。亮每患粮不继,使己志不申,是以分兵屯田,为久驻之基。耕者杂于渭滨居民之间,而百姓安堵,军无私焉。相持百余日。其年八月,亮疾病,卒于军,时年五十四。及军退,宣王案行其营垒处所,曰:“天下奇才也!”初,亮自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及卒,如其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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