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9月25日—1799年2月7日),清朝第六位皇帝,别署长春居士、信天主人,晚号古稀天子、十全老人 。年号“乾隆”,寓意“天道昌隆”。嘉庆元年正月戊申日(1796年2月9日),弘历禅位于第十五子颙琰。嘉庆四年正月壬戌日 (1799年2月7日)去世于养心殿,享年89岁。庙号“高宗”,谥号“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钦明孝慈神圣纯皇帝”,葬于裕陵。他在位共六十年,禅位后训政三年,实际行使最高权力长达六十三年零四个月,是中国历史上实际执掌国家最高权力最久的皇帝,也是最长寿的皇帝。► 13149篇诗文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