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陈莲水迁镇远太守
王弘诲〔明代〕
太守之官地,山川贵竹遥。西南天欲尽,羌笮瘴全消。
露冕循苗俗,风声布汉条。象贤君不忝,去矣听迁乔。
王弘诲
(1542—?)明广东琼州定安人,字少传,号忠铭。嘉靖四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初释褐,值海瑞廷杖下诏狱,力调护之。张居正当国,作《火树篇》、《春雪歌》以讽。有《天池草》、《尚友堂稿》。
田登为郡守
《古今谭概》〔明代〕
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张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妾薄命
袁宏道〔明代〕
落花去故条,尚有根可依。
妇人失夫心,含情欲告谁?
灯光不到明,宠极心还变。
只此双蛾眉,供得几回盼。
看多自成故,未必真衰老。
辟彼数开花,不若初生草。
织发为君衣,君看不如纸。
割腹为君餐,君咽不如水。
旧人百宛顺,不若新人骂。
死若可回君,待君以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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