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战国策》〔两汉〕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曰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曾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曾能信也。今臣之贤曾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曾适三人,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曾听也,请与子盟。”于是与之盟于息壤。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过去曾参住在费地,费地有个与曾参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说:‘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她依旧织自己的布。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跑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仍然织布。又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便惊恐万状,扔掉梭子,翻过垣墙,逃跑了。就连曾参这样贤德的人,他的母亲也会产生疑惑和不信任他。现在我不如曾参贤能,大王相信我又不如曾参的母亲相信曾参,非议我的更是不止三人,我担心大王恐怕会因为我的原因而扔掉梭子啊!”武王坚定地说:“我不会信别人的言论,让我们订立盟约吧!”于是秦武王和甘茂在息壤订立盟约。
旧题苏武诗
佚名〔两汉〕
骨肉缘枝叶,结交亦相因。
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
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
昔为鸳与鸯,今为参与辰。
昔者常相近,邈若胡与秦。
惟念当离别,恩情日以新。
鹿鸣思野草,可以喻嘉宾。
我有一罇酒,欲以赠远人。
愿子留斟酌,叙此平生亲。
遗诏敕后主
刘备〔两汉〕
朕初疾,但下痢耳,后转杂他病,殆不自济。人五十不称夭,年已六十有余,何所复恨?不复自伤,但以卿兄弟为念。射君到,说丞相叹卿智量,甚大增修,过于所望;审能如此,吾复何忧!勉之,勉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汝父德薄,勿效之。可读《汉书》《礼记》,闲暇历观诸子及《六韬》《商君书》,益人意智。闻丞相为写《申》《韩》《管子》《六韬》一通已毕,未送,道亡,可自更求闻达。
从军诗五首·其四
王粲〔两汉〕
朝发邺都桥,暮济白马津。
逍遥河堤上,左右望我军。
连舫逾万艘,带甲千万人。
率彼东南路,将定一举勋。
筹策运帷幄,一由我圣君。
恨我无时谋,譬诸具官臣。
鞠躬中坚内,微画无所陈。
许历为完士,一言犹败秦。
我有素餐责,诚愧伐檀人。
虽无铅刀用,庶几奋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