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荆轲在燕国的都市里饮酒,酒性正浓,气概则更为不凡。
高渐离击筑,荆轲高歌相和,甚至激动得流下眼泪,旁若无人。
虽然没有像壮士那样取得成功,但与世俗的人们比较明显不同。
荆轲高视不凡,四海尚且觉得小,那些豪门势族难道还值得一提吗?
高贵的人虽然自以为贵,我看他却像尘埃。
卑贱的人虽然自以为贱,我看他重如千钧。
注释
荆轲:战国齐人,好读书击剑,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失败被杀。燕市:燕国的都市。
酒酣:酒喝得痛快,兴致正浓。震:威。
渐离:高渐离,燕人,善击筑。
谓:以为。据
《咏史八首·其六》是一首五言古诗。此诗赞美了荆轲的豪情壮志与超然物外的气节。荆轲在燕市豪饮,酒酣之际,气概更加震撼人心。他与渐离哀歌相和,旁若无人,展现出超凡脱俗的豪情;虽没有直接取得成功,但其气节与众不同,高远目光超越四海。在荆轲眼中,权贵虽自视高贵,却如尘埃般微不足道;贫贱者虽自感卑微,但他却被诗人视为重若千钧。此诗以荆轲为例,颂扬了不畏权贵、超脱世俗、勇敢无畏的高尚情操和英雄气概。
左思(约250~305)字太冲,齐国临淄(今山东淄博)人。西晋著名文学家,其《三都赋》颇被当时称颂,造成“洛阳纸贵”。左思自幼其貌不扬却才华出众。晋武帝时,因妹左棻被选入宫,举家迁居洛阳,任秘书郎。晋惠帝时,依附权贵贾谧,为文人集团“二十四友”的重要成员。永康元年(300年),因贾谧被诛,遂退居宜春里,专心著述。后齐王司马冏召为记室督,不就。太安二年(303年),因张方进攻洛阳而移居冀州,不久病逝。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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