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坐在桂花飘香的桐阴下举杯痛饮,京都中的馋嘴早已盼望着重阳节的到来了。
被人煮食的螃蟹眼前,横竖已无路可走,螃蟹壳里只有黑色的隔膜和黄色的蟹黄。
单凭饮酒未能抵消螃蟹的腥味,还须以菊作为辅助;蟹肉及蟹的膏黄性属阴冷,因此食蟹时必须同时吃姜。
现在被放到锅里去煮,当时再如何横行又有何用呢?那月夜水边,只留下禾黍的芳香(再也不会有你螃蟹的身影了)。
注释
桂:桂花。
举觞:举杯饮酒。
敌:抵挡,对抗。
釜:古代的炊事用具,相当于现在的锅。
禾黍:禾与黍。泛指黍稷稻麦等粮食作物。
《螃蟹咏》出自《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是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借吟咏螃餐而进行的一场诗战,这首诗是由薛宝钗所作。《螃蟹咏》紧接着《菊花诗》,它们是同一次诗会(菊花诗会)上的作品,前有林黛玉的“魁夺菊花诗”,后则引出薛宝钗的“讽和螃蟹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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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咏》是一首七言律诗。这首诗的首联,点明食蟹的季节和环境;颔联为诗中的警句;颈联写对付螃蟹之法;尾联写螃蟹的下场。全诗以蟹取喻,用笔老辣,极尽讽刺,薛宝钗作为封建卫道者,借咏颂螃蟹,以斥责不守礼法、背弃仕途的叛逆行为,对“螃蟹”所持的是深恶痛绝的感情态度。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
半野园者,故相国陈公说岩先生之别墅也。相国既没,距今十有余年,园已废为他室。而其中花木之荟萃,足以误日;栏槛之回曲,足以却暑雨而生清风;楼阁之高迥,足以挹西山之爽气,如相国在时也。
庚戌之春,余友杭君大宗来京师,寓居其中。余数过从杭君,因以识半野园之概。而是时,杭君之乡人有陈君者,亦寓居于此。已而陈君将之官粤西,顾不能意情此园,令工画者为图,而介杭君请余文以为之记。
夫天下之山水,攒蹙累积于东南,而京师车马尘嚣,客游者往往萦纡郁闷,不能无故土之感。陈君家杭州,西子湖之胜甲于天下。舍之而来京师,宜其有不屑于是园者;而低徊留连之至不忍以去,则陈君于为官,其必有异于俗吏之为之己。虽然,士当贫贱,居陋巷,瓮牖绳枢自足也;间至富贵之家,见楼阁栏槛花木之美,心悦而慕之。一日得志,思以逞其欲,遂至脧民之生而不顾,此何异攻摽劫夺之为者乎?然则,陈君其慕为相国之业而无慕乎其为国,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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