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独酌·其二
李白〔唐代〕
天若酒爱酒,酒星酒在天。
地若酒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酒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天如果不爱酒,酒星就不能罗列在天。
地如果不爱酒,就不应该地名有酒泉。
天地既然都喜爱酒,那我爱酒就无愧于天。
我先是听说酒清比作圣,又听说酒浊比作贤。
既然圣贤都饮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传!
注释
酒星:古星名。也称酒旗星。
酒泉:酒泉郡,汉置,在今甘肃省酒泉市。传说郡中有泉,其味如酒,故名酒泉。
大道:指自然法则。
酒中趣:饮酒的乐趣。
赏析
诗通篇议论,堪称是一篇“爱酒辩”。开头从天地“爱酒”说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说明天地也爱酒,再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的结论。接着论人。人中有圣贤,圣贤也爱酒,则常人之爱酒自不在话下。这是李白为自己爱酒寻找借口,诗中说:“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传的。此诗通篇说理,其实其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这不合逻辑的议论,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诗人的爱酒,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
创作背景
这首诗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三载(744),时李白在长安,正处于官场失意之时。此诗题下,两宋本、缪本俱注“长安”二字,意谓此诗作于长安。
参考资料:完善
1、
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
2、
裴斐·李白诗歌赏析集·成都:巴蜀书社,1988
3、
萧涤非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
简析
此诗是《月下独酌四首》中第二首。此诗通篇议论,堪称是一篇“爱酒辩”,其通篇说理,但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诗中不合逻辑的“强论”,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心志,他爱酒,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酒中趣正映射出其难以言传的情怀。
李白
李白(701年2月28日~762年12月),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出生于蜀郡绵州昌隆县(今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青莲镇),一说山东人,一说出生于西域碎叶,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早发白帝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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