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二年十一月,我被贬到宜州已经半年了。官府差役说我不能在城中居住,于是在11月甲戌日带着被褥住到城南。我租的房子名为“喧寂斋”,虽然风雨相加,没有遮盖的东西,集市上叫卖声喧闹吵杂,别人都认为我不能承受这痛苦的忧伤。我以为自己本是农耕的家庭,如果不去做进士,那么田里的房屋就像这样子,又有什么可不能承受忧虑的呢?随即设置矮床,焚香坐下,与西边邻居宰牛的案板相对。为朋友李定写这篇文章,其实是用花三钱买的鸡毛做的笔写的。
注释
谪:贬谪,贬官。
乃:于是,就。
僦:租赁。
从:做,成为。
机:机械,这里指案板。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与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庭坚为其中一宗)之称。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合称为“苏门四学士”。生前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著有《山谷词》,且黄庭坚书法亦能独树一格,为“宋四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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