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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译文

    题自书卷后

    黄庭坚 黄庭坚 〔宋代〕

      崇宁二年十一月,余谪处宜州半岁矣。官司谓余不当居关城中,乃以是月甲戌抱被入宿于城南。予所僦舍“喧寂斋”,虽上雨旁风,无有盖障,市声喧愦,人以为不堪其忧;余以为家本农耕,使不从进士,则田中庐舍如是,又可不堪其忧耶?既设卧榻,焚香而坐,与西邻屠牛之机相值。为资深书此卷,实用三钱买鸡毛笔书。

    译文及注释

    朗读

    译文
      二年十一月,我被贬到宜州已经半年了。官府差役说我不能在城中居住,于是在11月甲戌日带着被褥住到城南。我租的房子名为“喧寂斋”,虽然风雨相加,没有遮盖的东西,集市上叫卖声喧闹吵杂,别人都认为我不能承受这痛苦的忧伤。我以为自己本是农耕的家庭,如果不去做进士,那么田里的房屋就像这样子,又有什么可不能承受忧虑的呢?随即设置矮床,焚香坐下,与西边邻居宰牛的案板相对。为朋友李定写这篇文章,其实是用花三钱买的鸡毛做的笔写的。

    注释
    谪:贬谪,贬官。
    乃:于是,就。
    僦:租赁。
    从:做,成为。
    机:机械,这里指案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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