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秦穆公曾在外出时丢失了他的骏马,他亲自前去寻找。发现有人已经把它杀死了,正聚在一起吃马肉。秦穆公对他们说:“这是我的骏马啊!”那些人都吓得站了起来。秦穆公却说:“我听说吃骏马的肉不饮酒的人会丧命。”马上依次赏给他们酒喝。杀马的人都感到羞愧而离去。过了三年,晋国攻打秦穆公并围困了他,从前吃马肉的那些人在一起说:“应该拼死报答吃马肉得酒的恩惠了。”于是他们突破了围困,秦穆公最终因此得以解除危难,战胜晋国,并俘虏了晋惠公回国。这便是施予恩德后反而得到福报的例子。
注释
秦穆公:春秋五霸之一。
不饮酒者杀人:不喝酒会死人的。
次:次序
穆公亡马,即秦穆公亡马。出自《资治通鉴》。《资治通鉴》由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19年完成。主要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16朝1362年的历史。
四曰:古之人非无宝也,其所宝者异也。
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䘛。可长有者,其唯此也。”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辞,请寝之丘,故至今不失。孙叔敖之知,知不以利为利矣。知以人之所恶为己之所喜,此有道者之所以异乎俗也。
五员亡,荆急求之,登太行而望郑曰:“盖是国也,地险而民多知;其主,俗主也,不足与举。”去郑而之许,见许公而问所之。许公不应,东南向而唾。五员载拜受赐,曰:“知所之矣。”因如吴。过于荆,至江上,欲涉,见一丈人,刺小船,方将渔,从而请焉。丈人度之,绝江。问其名族,则不肯告,解其剑以予丈人,曰:“此千金之剑也,愿献之丈人。”丈人不肯受,曰:“荆国之法,得五员者,爵执圭,禄万檐,金千镒。昔者子胥过,吾犹不取,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剑为乎?”五员过于吴,使人求之江上,则不能得也。每食必祭之,祝曰:“江上之丈人!天地至大矣,至众矣,将奚不有为也?而无以为。为矣,而无以为之。名不可得而闻,身不可得而见,其惟江上之丈人乎!”
宋之野人耕而得玉,献之司城子罕,子罕不受。野人请曰:“此野人之宝也,愿相国为之赐而受之也。”子罕曰:“子以玉为宝,我以不受为宝。”故宋国之长者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
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儿子必取抟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弥精,其所取弥精;其知弥粗,其所取弥粗。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
上天同云。雨雪雰雰,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
疆埸翼翼,黍稷彧彧。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膋。
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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