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韶大难不死
《集异记》〔唐代〕
隋炀帝时,闽中太守郑韶养一犬,怜爱过子。韶有仇家,曰薛元周。薛怨恨于心,常怀刃欲刃之,然未得其时。一日,薛俟于巷口,知韶欲出。韶且出,犬曳其衣不置。韶怒,令家人缚犬于柱。犬掣绝绳而走之,又曳其衣不使去。韶异之。犬忽嗥吠,腾身咬杀元周。韶搜元周衣,果匿匕首。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隋炀帝在位时,闽中太守郑韶养了一条狗,对它的喜爱超过了对自己的孩子。郑韶有个仇人,叫做薛元周。薛元周心里一直怨恨郑韶,经常在怀里藏着匕首,想要用匕首杀死郑韶,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机会。一天,薛元周在巷口等待郑韶,因为他知道郑韶将要出门。郑韶将要出门时,狗就拉住他的衣裳不放。郑韶生气了,让仆人把狗拴在柱子上。狗扯断绳子跑开,又拉着他的衣服不让他走。郑韶对狗的行为感到诧异。那狗突然大叫,跳起来咬死了薛元周。郑韶搜查薛元周的衣服,果然里面藏着一把匕首。
注释
闽中:古地名,今福建境内。
怜:喜爱。
过:胜过。
刃:刺杀,用刀
简析
本文讲述了隋炀帝时闽中太守郑韶所养之犬,凭借敏锐感知察觉到主人仇家薛元周的杀意,在主人即将遭遇危险时,不顾被主人误解和束缚,最终咬死薛元周,保护主人安全的故事。体现了犬的忠诚与敏锐,以及它对主人深厚的守护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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