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龙(1562年 - 1626年),字存之,又字云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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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霖亭者,为前太守荆公纪雨也。荆公守惠之明年,岁在壬戌,自夏五至秋七月不雨,田畴龟坼,郡之人戚曰:“不有播,其曷有获?”一月不雨谓之干,再月不雨谓之亢,一时不雨谓之槁,槁则无岁,无岁是无民也。太守荆公容有蹙曰:“天于民务殖之也,非天弃民,太守其不勤民,实弃守也!”
于是罪躬简事,禁酷徙市,损膳恶服。撤盖谢乘暴赤日中自宫徂郊日行数十里遍吁于群神。其衷疚,其词伤,其足疻,其形容憔悴。如是者日行之,不雨;旬行之,不雨。行之不辍,尔乃润风墨云密布并发,淹淹祁祁,自原野达于畎亩,无不优渥沾足者。三农慰望,百谷仰荣,咸欢然谓太守格于天而惠于民。郡人平越守张孟奇为甘霖之歌,绅衿之能言者和之。
无何,荆公以内计中考功令,郡之人戚曰:“民无岁,赖公以有岁,国人望公如望岁焉,奈何夺我公?”群走藩臬大夫御史台、都御史台为公留行。业裹三月粮,叩阍乞还我良守,不许。荆公去之日,日集万众,积公车不得发,两岸攀号至百里外。时余偕诸荐绅饯公州中,挥涕而别。诗云:“试看东江两岸哭,为官何必要封侯?”
郡人乃鸠工程物,作甘霖亭于江之浒。亭成,父老数十辈造韩子之庭请焉,曰:“伐石为亭以记太守之泽,不日成之矣。我辈登兹亭也,如瞻顾复焉,愿得子之言以勒诸石。”余曰:“公之雨我民也,渗漉于闾阎,沦渍于心髓,其为雨也非一日矣,乃公精诚所结,叩于天而天答之,泽于民而民戴之。”父老徘徊亭下,旦夕必祝。
公名之琦,镇江丹阳县人,万历甲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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