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将军言:部曲尝掠人妻,既数年,携之南征,值其故夫,一见恸绝;问其夫已纳新妇,则兵之故妻也。四人皆大哭,各反其妻而去。予为作《浮萍兔丝篇》。
浮萍寄洪波,飘飘束复西。
兔丝罥乔柯,袅袅复离披。
兔丝断有日,浮萍合有时;
浮萍语兔丝,离合安可知!
健儿东南征,马上倾城姿;
轻罗作障面,顾盼生光仪。
故夫从旁窥,拭目惊且疑;
长跪问健儿:“毋乃贱子妻?
贱子分已断,买妇商山陲;
但愿一相见,永诀从此辞。”
相见肝肠绝,健儿心乍悲,
自言“亦有妇,商山生别离,
我戍十余载,不知从阿谁?
尔妇既我乡,便可会路歧。”
宁知商山妇,复向健儿啼:
“本执君箕帚,弃我忽如遗。”
黄雀从乌飞,比翼长参差,
雄飞占新巢,雌伏思旧枝。
两雄相顾诧,各自还其雌。
雌雄一时合,双泪沾裳衣。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