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时西南,巴蜀一道。强楚侵疆,人蜀东徼。水激以猛,山迫而峭。
人性坚悍,地形险要。曰往而使,曰抚而教。惟帝难之,乃眷东顾。
曰山阳守,智足知务。能正而和,能察而恕。严所以立,宽所以必。
性不狎侮,躬有法度。是表是仪,可俾可付。其往钦哉,所居必裕。
公拜稽首,驰传以起。入境褰帷,登山叱驭。
设施有本,先后有序。可者立行,不可立去。公曰来汝,吏受约束。
天子圣人,汝勿苛酷。民心无他,罪生不足。穷阎荒村,颓垣破屋。
岂可罗网,更入牢狱。公曰兵官,当去其懦。贼侮则犯,贼畏则挫。
勉之在勤,戒之在惰。兵要素练,慎勿安坐。公曰县尉,县无城郭。
奸者鼠伺,狂者兽攫。一邑性命,弓手是持。
选择补之,训练使之。即有能者,有以劳之。即不能者,戒之告之。
在昔汉氏,蛮多变者。失信失恩,扰之人也。今则不然,有以处汝。
德以服汝,威以御汝。恩以结汝,信以固汝。汝无自恃,皇帝神武。
凡公敕戒,吏皆奉行。何法不恕,何刑不平。何兵不练,何技不精。
一纲尽举,百为大成。盗贼衰息,蛮夷信服。四封之内,截然整肃。
小人有依,良民受福。天子嘉之,驰传以召。慈母喜之,载色载笑。
神亦祚之,永锡难老。
徐积(1028—1103)北宋聋人教官。字仲车,楚州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因晚年居楚州南门外,故自号南郭翁。生于宋仁宗天圣六年,卒于徽宗崇宁二年,年七十六岁。政和六年(1116),赐谥节孝处士。家乡人为其建 “徐节孝祠”,明清两代均有修缮,毁于解放初期。《宋史》卷四五九有传。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与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岂独竹乎?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
与可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请者,足相蹑于其门。与可厌之,投诸地而骂曰:“吾将以为袜!”士大夫传之,以为口实。及与可自洋州还,而余为徐州。与可以书遗余曰:“近语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袜材当萃于子矣。”书尾复写一诗,其略云:“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予谓与可:“竹长万尺,当用绢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笔砚,愿得此绢而已!”与可无以答,则曰:“吾言妄矣,世岂有万尺竹哉?”余因而实之,答其诗曰:“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与可笑曰:“苏子辩矣,然二百五十匹绢,吾将买田而归老焉。”因以所画《筼筜谷偃竹》遗予曰:“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予诗云:“汉川修竹贱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龙。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与可是日与其妻游谷中,烧笋晚食,发函得诗,失笑喷饭满案。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没于陈州。是岁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书画,见此竹,废卷而哭失声。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余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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