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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音

    刻苏公太守二文记

    令狐楚 令狐楚 〔唐代〕

      太和五年春三月,兖海节度副使李员外虞致本府书币,修好于我。卒事返命,且以故太守《苏源明集》中《小洞庭燕籍》及《序》二首见寄,请馀立一贞石,识其故处云。

      馀为之考寻图牒,询访耇老,自五六日至于旬时,茫然曾不得回源亭涡泊依稀仿佛者。从天宝十二载而下,及兹八十年,源明有盛名于朝,遗爱在郓,尝与五太守会集,燕游之所,形于文字,冏若金玉。若良二千石好事君子,接武而来,纵不恢张增饰之,必当思人爱树,存为此州故事。悲夫恩泽之外,四纪有馀,自荡平而还,三政相继。不铦锋摩刃,以战斗为务;则长臂利爪,而攫拾是谋。视嘉山水好风月,如越人之髢、瞽者之鉴,非惟无用,又从而仇之。

      馀以为不可使中行子之文无传于此地,乃于溪亭作金石刻,引而记之,亦李志也。

      秋七月二十七日,天平军节度等使检校尚书右仆射郓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彭城县公令狐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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