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这首诗,我们就必须首先明白宝钗所“忆”的究竟是什么。从字面上看,她所忆的,当然是菊花。但菊花在这里象征什么呢?传统“红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解释是,菊花象征薛宝钗出家远去的丈夫,即贾宝玉。并且倾向于将整首诗的情感基调,说成是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但这种解释本身就是明显有问题的。首先,这种说法与脂批对后文的提示相龃龉。戚序本第7回脂批有云:“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而宝钗《忆菊》中却说“谁怜为我黄花病”,如果宝钗真的到了为思念宝玉而“病”的程度,又岂能说是“虽离别亦能自安”?其二,传统“红
《忆菊》出自《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大观园题咏以后,经过海棠诗会,到菊花诗会,这段时间看起来还是大观园的“太平盛世”,但正统与异端的激烈搏斗;嫡庶之间的生死相争,已经连续发生。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年轻一代,在这座实际是危机四伏的“乐园”里,赏花饮酒,而衰亡的预感,也正在侵袭着他们的享乐生活。此次活动,由史湘云和薛宝钗拟定题目,共十二道题目,限定七律,但不限韵,由宝玉、黛玉、宝钗、湘云、探春等五人自由选题。《忆菊》是菊花组诗的起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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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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