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闻花塔风铃语,明日天当不风雨。晓来万里无纤云,倒挽澄江洗天宇。
峨峨南城公,有似古欧阳。山水之间得真乐,春秋佳日可以对客倾壶觞。
我时愊抑伏闾里,公来挈我翠微里。坐我越冈之侧、楚庭之巅,吹我以五仙观上之灵风,涤我以鲍姑井中之甘泉。
酌我以鹅黄鸭绿之美酒,示我以瑶绳金检之奇篇。
使我沈忧得释、烦痾得蠲,左把稚川袖,右拍安期肩。
飞觥脱帽,银海眩斗,觉南溟云气浮樽前。五羊城中十万户,下视漠漠苍苍然。
有人山下一矫首,望见酒龙诗虎皆神仙。不知今日海内名山百千亿,几人高会罗群贤。
朝台安在哉,歌舞亦消歇。王宏颇解事,长房莫饶舌。
茱萸之囊系臂求长生,何似菊花之酒长不竭。百壶欲尽醉兀兀,风马云车云飘忽。
山头客散山不孤,一片飞来汉时月。
张维屏(1780-1859年),字子树,号南山,又号松心子,晚号珠海老渔,广东番禺(今广东省广州市)人。嘉庆九年(1804年)中举人,道光二年(1822年)中进士,因厌倦官场黑暗,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辞官归里,隐居“听松园”,闭户著述。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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