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补之药名十绝 其十
李光〔宋代〕
却上南亭望北亭,云生秋石逼帘旌。露欺绿玉青蒲色,风掷琅玕败叶声。
李光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点绛唇·咏梅月
陈亮〔宋代〕
一夜相思,水边清浅横枝瘦。小窗如昼,情共香俱透。
清入梦魂,千里人长久。君知否?雨僝云僽,格调还依旧。
江城子·清明天气醉游郎
秦观〔宋代〕
清明天气醉游郎。莺儿狂。燕儿狂。翠盖红缨,道上往来忙。记得相逢垂柳下,雕玉珮,缕金裳。
春光还是旧春光。桃花香。李花香。浅白深红,一一斗新妆。惆怅惜花人不见,歌一阕,泪千行。
伤仲永
王安石〔宋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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