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高怀中在扬州的小东门经营一家卖鳝鱼面的店铺,(他)每天要杀数千条鳝鱼。有一位女佣怜悯这些鳝鱼,每天夜晚偷一部分水缸里的鳝鱼,把它们从店铺后门扔回河里。像这样过了几年。 有一天,面条店里遭遇火灾,女佣慌忙逃离,被火烧伤,困在了河边。到深夜睡着了,等到醒来,发现不但疼痛减轻了,连灼伤的部位也都好了。她仔细查看,发现有一些河中的污泥敷在伤口上,而周围有鳝鱼游过的痕迹,她才知道是从前放生的鳝鱼救了她。
高怀中被这奇异的事感动,于是为此不再营业。等到拆除锅灶的时候,锅灶下面有一个洞,很多活的鳝鱼盘踞在里面,高怀中把它们全部放回河里。
注释
张潮(1650年-?),字山来,号心斋,新安(今安徽歙县)人,客居江苏扬州,父张习礼为顺治六年(1649年)进士。中国清代小说家、文学家、徽商。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文字狱大兴,其所刻《昭代丛书》被列入禁书,家产荡然,后郁郁而逝。张潮喜文事,能文、擅词曲,青年时代即名扬大江南北。其一生著述甚丰,主要作品有《心斋诗钞》《酒律》《翫月约》《贫卦》《幽梦影》等,主持编辑刊印了《昭代丛书》《檀几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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