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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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原士

袁枚 袁枚〔清代〕

  士少则天下治。何也?天下先有农工商,后有士。农登谷,工制器,商通有无。此三民者,皆养士者也。所谓士者,不能养三民,兼不能自养者也。然则士何事?曰:尚志。志之所存,及物甚缓,而其果志仁义与否,又不比谷也,器也,货之有无也,可考而知也。 然则何以重士?曰:此三民者,非公卿大夫不治。公卿大夫,非士莫为。惟其将为公卿大夫以治此三民也,则一人可以治千万人。而士不可少,正不可多。舜有五臣,武王有乱臣十人,岂多乎哉?虽然,其所以教之者,则甚多矣。 古者党有庠,家有塾,国有学。春夏学《诗》、《书》,秋冬学羽硁。又有“三物”、“六行”、“六艺”之名,又有“移郊”、“移遂”、“东棘”、“西寄”之法。天下人知士如此其难为也,为士者如此其不苟也。于是农者安农,工商者安工商,相与登谷、制器、通化,居以事其上,而侥幸与逸游者无有焉。士既少,故教之易成,禄之易厚,而用之亦易当也。 后世不然,凡古所以教士者,一切皆废,而所以取士者,又宽而易售。读“四子书”,习一经,皆曰士。其“四子书”与一经,又不必甚通也,稍涉焉,亦皆曰士。既曰士,皆可以为公卿大夫。十室之邑,儒衣冠者数千,在学者亦数百。天下人见士如此其易为也,为公卿大夫又如此其不难也,于是才仅任农工商者,为士矣。或且不堪农工商者,亦为士矣。既为士,则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而妄冀公卿大夫。冀而得,居之不疑;冀而不得,转生嫉妒,造谤诽,而怨上之不我知。上之人见其然也,又以为天下本无士,而视士愈轻,士乃益困。嗟乎!天下非无士也,似士非士者杂之,而有士如无士也。 然则士何自而少?曰:广索之而严取之。天之生才,不必一类。而其真者,皆不甚多。如五金然,皆适于用,合沙砾而浑之,金银犹多;汰沙砾而择之,铜铁且少。然则虑其遗贤奈何?曰:与其幸进,毋宁遗贤。贤者今岁遗之,明岁未必遗也。惟有幸而进者,既进之以为公卿大夫矣,公卿大夫皆任取士之责者也。以彼其才,取彼其类,夫然后幸幸相承,而贤乃愈遗。 然则《诗》歌“济济多士”,何欤?曰:惟其少也,故夸多而艳称之,以见周室人才之盛。如祝尧之“多福多寿多男子”,以福寿男子皆不易得故也。使尽人而可得,亦奚以祝为?予闵士之太多,而失先王所以治世之意,作《原士》。 〈周末士多,故秦散三千金而天下之士相与斗;汉末士多,故颂王莽功德者四十二万人;宋末士多,故淳熙、景德间三学之权与宰相抗,史嵩之、丁大全等皆畏之。及贾似道作相,加以餐钱,而上书者即称贾为周公、召公。士习之陋,一至于此,皆多之故也。不知汉盛时,每郡户口十万,裁举孝廉一人。吴公所荐,止贾生一人。文翁所遣张叔等亦不过十馀人。善养士者,不在多也。唐设八十一科,未免过杂。鄙意法温公十科取士,而参以舒元舆一议,其庶乎!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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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枚

袁枚

袁枚(1716-1797)清代诗人、散文家。字子才,号简斋,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主人、随园老人。汉族,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乾隆四年进士,历任溧水、江宁等县知县,有政绩,四十岁即告归。在江宁小仓山下筑随园,吟咏其中。广收诗弟子,女弟子尤众。袁枚是乾嘉时期代表诗人之一,与赵翼、蒋士铨合称“乾隆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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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菩萨蛮·萧萧几叶风兼雨

纳兰性德 纳兰性德〔清代〕

萧萧几叶风兼雨,离人偏识长更苦。欹枕数秋天,蟾蜍下早弦。
夜寒惊被薄,泪与灯花落。无处不伤心,轻尘在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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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伶传

侯方域 侯方域〔清代〕

  马伶者,金陵梨园部也。金陵为明之留都,社稷百官皆在,而又当太平盛时,人易为乐。其士女之问桃叶渡、游雨花台者,趾相错也。梨园以技鸣者,无虑数十辈,而其最著者二:曰兴化部,曰华林部。

  一日,新安贾合两部为大会,遍征金陵之贵客文人,与夫妖姬静女,莫不毕集。列兴化于东肆,华林于西肆,两肆皆奏《鸣凤》,所谓椒山先生者。迨半奏,引商刻羽,抗坠疾徐,并称善也。当两相国论河套,而西肆之为严嵩相国者曰李伶,东肆则马伶。坐客乃西顾而叹,或大呼命酒,或移座更近之,首不复东。未几更进,则东肆不复能终曲。询其故,盖马伶耻出李伶下,已易衣遁矣。马伶者,金陵之善歌者也。既去,而兴化部又不肯辄以易之,乃竟辍其技不奏,而华林部独著。

  去后且三年而马伶归,遍告其故侣,请于新安贾曰:“今日幸为开宴,招前日宾客,愿与华林部更奏《鸣凤》,奉一日欢。”既奏,已而论河套,马伶复为严嵩相国以出,李伶忽失声,匍匐前称弟子。兴化部是日遂凌出华林部远甚。其夜,华林部过马伶:“子,天下之善技也,然无以易李伶。李伶之为严相国至矣,子又安从授之而掩其上哉?”马伶曰:“固然,天下无以易李伶;李伶即又不肯授我。我闻今相国昆山顾秉谦者,严相国俦也。我走京师,求为其门卒三年,日侍昆山相国于朝房,察其举止,聆其语言,久乃得之。此吾之所为师也。”华林部相与罗拜而去。

  马伶,名锦,字云将,其先西域人,当时犹称马回回云。

  侯方域曰:异哉,马伶之自得师也。夫其以李伶为绝技,无所干求,乃走事昆山,见昆山犹之见分宜也;以分宜教分宜,安得不工哉?(呜乎!耻其技之不若,而去数千里为卒三年,倘三年犹不得,即犹不归耳。其志如此,技之工又须问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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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

蒲松龄 蒲松龄〔清代〕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骨已尽矣 一作:骨已尽)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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