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年十二能诗。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正德十五年(1520年)薛蕙再次被起用,任吏部考功司郎中。嘉靖二年(1523年),朝中发生“大礼”之争,薛蕙撰写《为人后解》《为人后辨》等万言书上奏,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招致皇帝大怒,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嘉靖十八年(1539年),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不久病死家中,享年五十,被追封为太常少卿。► 686篇诗文
孤阴则不生,独阳则不长,故天地配以阴阳;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故人生偶以夫妇。
阴阳和而后雨泽降,夫妇和而后家道成。
夫谓妻曰拙荆,又曰内子;妻称夫曰藁砧,又曰良人。
贺人娶妻,曰荣偕伉俪;留物与妻,曰归遗细君。
受室即是娶妻,纳宠谓人娶妾。正妻谓之嫡,众妾谓之庶。
称人妻曰尊夫人,称人妾曰如夫人。
结发系是初婚,续弦乃是再娶。
妇人重婚曰再醮,男子无偶曰鳏居。
如鼓瑟琴,夫妻好合之谓;琴瑟不调,夫妇反目之词。
牝鸡司晨,比妇人之主事;河东狮吼,讥男子之畏妻。
杀妻求将,吴起何其忍心;蒸藜出妻,曾子善全孝道。
张敞为妻画眉,媚态可哂;董氏为夫封发,贞节堪夸。
冀郤缺夫妻,相敬如宾;陈仲子夫妇,灌园食力。
不弃糟糠,宋弘回光武之语;举案齐眉,梁鸿配孟光之贤。
苏蕙织回文,乐昌分破镜,是夫妇之生离;张瞻炊臼梦,庄子鼓盆歌,是夫妇之死别。
鲍宣之妻,提瓮出汲,雅得顺从之道;齐御之妻,窥御激夫,可称内助之贤。
可怪者买臣之妻,因贫求去,不思覆水难收;可丑者相如之妻,夤夜私奔,但识丝桐有意。
要知身修而后家齐,夫义自然妇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