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晔破案
冯梦龙〔明代〕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到饮食的人都使用的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囚犯无言以对。
注释
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治:治理,管理。
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民:老百姓。
致:造成。
狱:案件。
简析
这篇文章出自《智囊全集·察智》。本文介绍了一个破案故事,主角欧阳晔使用科学的方法和智慧的头脑成功破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断案既要用科学,也要用智慧;文中不仅展现了欧阳晔作为官员的聪明才智和敏锐洞察力,也体现出他在治理过程中注重细节、善于运用逻辑推理的办案风格。
冯梦龙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18篇诗文 ► 215条名句
蝴蝶泉
徐霞客〔明代〕
南二里,过第二峡之南,有村当大道之右,曰波罗村。其西山麓有蝴蝶泉之异,余闻之已久,至是得土人西指,乃令仆担先趋三塔寺,投何巢阿所栖僧舍,而余独从村南西向望山麓而驰。
山麓有树大合抱,倚崖而耸立,下有泉,东向漱根窍而出,清洌可鉴。稍东,其下又有一小树,仍有一小泉,亦漱根而出。二泉汇为方丈之沼,即所溯之上流也。泉上大树,当四月初即发花如蝴蝶,须翅栩然,与生蝶无异;又有真蝶千万,连须勾足,自树巅倒悬而下,及于泉面,缤纷络绎,五色焕然。游人俱从此月,群而观之,过五月乃已。
余在粤西三里城,陆参戎即为余言其异,至此又以时早未花。询土人,或言蝴蝶却其花所变,或言以花形相似,故引类而来,未知孰是。
题孔子像于芝佛院
李贽〔明代〕
人皆以孔子为大圣,吾亦以为大圣;皆以老、佛为异端,吾亦以为异端。人人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所闻于父师之教者熟也;父师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所闻于儒先之教者熟也;儒先亦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孔子有是言也。其曰:“圣则吾不能”,是居谦也。其曰“攻乎异端”,是必为老与佛也。
儒先臆度而言之,父师沿袭而诵之,小子矇聋而听之。万口一词,不可破也;千年一律,不自知也。不曰“徒诵其言”,而曰“己知其人”;不曰“强不知以为知”,而曰“知之为知之”。至今日,虽有目,无所用矣。
余何人也,敢谓有目?亦从众耳。既从而圣之,亦从众而事之,是故吾从众事孔子于芝佛之院。
过文登营
戚继光〔明代〕
冉冉双幡度海涯,晓烟低护野人家。
谁将春色来残堞,独有天风送短笳。
水落尚存秦代石,潮来不见汉时槎。
遥知百国微茫外,未敢忘危负岁华。(百国 一作: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