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骨已尽矣 一作:骨已尽)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凡人陆行则劳,水行则逸。然游山者,往往多陆而少水。惟武夷两山夹溪,一小舟横曳而上,溪河湍激,助作声响。客或坐或卧,或偃仰,惟意所适,而奇景尽获,洵游山者之最也。
余宿武夷宫,下曼亭峰,登舟,语引路者曰:“此山有九曲名,倘过一曲,汝必告。”于是一曲而至玉女峰,三峰比肩,睾如也。二曲而至铁城障,长屏遮迣,翰音难登。三曲而至虹桥岩,穴中庋柱栱百千,横斜参差,不腐朽亦不倾落。四、五曲而至文公书院。六曲而至晒布崖,崖状斩绝,如用倚天剑截石为城,壁立戌削,势逸不可止。窃笑人逞势,天必夭阏之,惟山则纵其横行直刺,凌逼莽苍,而天不怒,何耶?七曲而至天游,山愈高,径愈仄,竹树愈密。一楼凭空起,众山在下,如张周官《王会图》,八荒蹲伏;又如禹铸九鼎,罔象、夔魈,轩豁呈形。是夕月大明,三更风起,万怪腾踔,如欲上楼。揭炼师能诗与谈,烛跋,旋即就眠。一夜魂营营然,犹与烟云往来。次早至小桃源、伏虎岩,是武夷之八曲也。闻九曲无甚奇胜,遂即自崖而返。
嘻!余学古文者也,以文论山:武夷无直笔,故曲;无平笔,故峭;无复笔,故新;无散笔,故遒紧。不必引灵仙荒渺之事。为山称说,而即其超隽之概,自在两戒外别竖一帜。余自念老且衰,势不能他有所住,得到此山,请叹观止。而目论者犹道余康强,劝作崆峒、峨眉想。则不知王公贵人,不过累拳石,浚盈亩池,尚不得朝夕游玩;而余以一匹夫,发种种矣,游遍东南山川,尚何不足于怀哉?援笔记之,自幸其游,亦以自止其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