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刘琨诗二十首 三
卢谌〔魏晋〕
伊谌陋宗。
昔遘嘉惠。
申以婚姻。
着以累世。
义等休戚。
好同兴废。
孰云匪谐。
如乐之契。
卢谌
卢谌(284─351),字子谅,范阳涿(今属河北涿县)人,晋代文学家。曹魏司空卢毓曾孙。西晋卫尉卿卢珽之孙,尚书卢志长子。晋朝历任司空主簿、从事中郎、幽州别驾。后赵、冉魏时官至侍中、中书监。卢谌最初担任太尉椽。311年,洛阳失陷,随父北依刘琨,途中被刘粲所掳。312年,辗转归于姨父刘琨,受到青睐。318年,刘琨为匹磾所拘。期间,卢谌与刘琨以诗相互赠答,写有《答刘琨诗二首》《赠刘琨诗二十首》。350年,冉闵诛石氏、灭后赵,卢谌在冉魏任中书监,后在襄国遇害。时年67岁。卢谌为人清敏、才思敏捷,喜读老庄,又善于写文章。他著有《祭法》《庄子注》及文集十卷,其中有些诗篇流传至今。
补亡诗六首·其二·白华
束皙〔魏晋〕
白华朱萼,被于幽薄。
粲粲门子,如磨如错。
终晨三省,匪惰其恪。
白华绛趺,在陵之陬。
蒨蒨士子,涅而不渝。
竭诚尽敬,亹亹忘劬。
白华玄足,在丘之曲。
堂堂处子,无营无欲。
鲜侔晨葩,莫之点辱。
楚人有担山鸡者
《笑林》〔魏晋〕
楚人有担山鸡者,路人问曰:"何鸟也?"担者欺之曰:"凤凰也。"路人曰:"我闻有凤凰久矣,今真见之。汝卖之乎?"曰:"然。"乃酬千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方将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其金,惟怅不得以献耳。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凤而贵,宜欲献之,遂闻于楚王。王感其欲献己也,召而厚赐之,过于买凤之直十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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