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两人常常在一起,志趣心境不同类。
一人常常独昏醉,一人清醒常年岁。
醒者醉者相视笑,对话互相不领会。
浅陋拘泥多愚蠢,自然放纵较聪慧。
转告正在畅饮者,日落秉烛当欢醉。
注释
同止:在一起,同一处。
取舍:采取和舍弃,选择。
邈异境:境界截然不同。
领:领会,理解。
规规:浅陋拘泥的样子。
兀(wù)傲:倔强而有锋芒。
差(chā):比较,尚,略。
颖:才能秀出,聪敏。
酣中客:正在畅饮的人。
陶渊明的组诗《饮酒二十首》并不是酒后遣兴之作,而是诗人借酒为题,写出对现实的不满和对田园生活的喜爱,是为了在当时十分险恶的环境下借醉酒来逃避迫害。他在第二十首诗中自言“但恨多谬误,君当恕醉人”,可见其用心的良苦。关于《饮酒二十首》的写作年代,至今尚无定论。历来大致有六种说法:元兴二年癸卯(403)说、元兴三年甲辰(404)说、义熙十年甲寅(414)说、义熙二年丙午(406)说、义熙十二三年(416、417)说、义熙十四年戊午(418)说。此诗为组诗第十三首。
参考资料:完善
《饮酒·十三》是一首五言古诗。此诗先说人们共处一地,但在选择和生活态度上却大相径庭,有人终日“醉”,有人常年“醒”;然后揭示了这两种状态的人之间的隔阂与不理解,进一步对比了清醒者的拘谨愚钝与沉醉者的高傲不羁;最后以劝诫的口吻,提醒沉醉于自我世界的人,需要保持对生活的关注和清醒的认识,不要完全迷失在自我营造的幻境中。全诗以对比和寓言的方式,表达了人与人之间在生活方式、思想境界上的差异与互不理解,具有警示的意味。
陶渊明(约365~427年),名潜,字元亮,别号五柳先生,私谥靖节,世称靖节先生,一说寻阳郡柴桑县(今江西九江)人,另一说江西宜丰人,东晋末到南朝刘宋初期杰出的诗人、辞赋家、散文家。被誉为“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是江西首位文学巨匠。曾任江州祭酒、建威参军、镇军参军、彭泽县令等职,最末一次出仕为彭泽县令,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从此归隐田园。他是中国第一位田园诗人,被称为“古今隐逸诗人之宗”,有《陶渊明集》。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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