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贞
王世贞(1526年-1590年)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汉族,太仓(今江苏太仓)人,明代文学家、史学家。“后七子”领袖之一。官刑部主事,累官刑部尚书,移疾归,卒赠太子少保。好为古诗文,始于李攀龙主文盟,攀龙死,独主文坛二十年。有《弇山堂别集》、《嘉靖以来首辅传》、《觚不觚录》、《弇州山人四部稿》等。
识字馈浆
陆灼〔明代〕
艾子游于郊外,弟子通、执二子从焉,渴甚,使执子乞浆于田舍。有老父倚门观书,执子揖而请。老父指卷中“真”字问曰:“识此字,馈尔浆。”执子曰:“真字也。”老父怒,不与。执子返以告。艾子曰:“执子未达,通也当往。”通子见老父,老父如前示之。通子曰:“此‘直’、‘八’两字也。”老父喜,出家酿之美者与之,艾子饮而甘之,曰:“通也,智哉!使复如执之认‘真’,一勺水吾且不得吞矣。”
送皇甫别驾往开州
李攀龙〔明代〕
衔杯昨日夏云过,愁向燕山送玉珂。
吴下诗名诸弟少,天涯宦迹左迁多。
人家夜雨黎阳树,客渡秋风瓠子河。
自有吕虔刀可赠,开州别驾岂蹉跎。
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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