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江淮郡守卢公
李羽〔五代〕
塞诏东来淝水滨,时情惟望秉陶钧。
将军一阵为功业,忍见沙场百战人。
李羽
生卒年不详。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南唐时,尝献诗江淮郡守以讽谕,颇得称赏。后由郡守举荐,遂登进士第,时年已五十。事迹散见《南唐近事》(见《诗话总龟》卷一)。《全唐诗》存诗1首。
绿衣使者
《开元天宝遗事·鹦鹉告事》〔五代〕
唐明皇时,长安杨崇义妻刘氏与邻人李氏私通,欲杀崇义。崇义喜鹦鹉,常自喂之。一日,崇义醉归,刘与李谋而杀之,埋枯井中,僮仆皆不之知,唯鹦鹉见之。刘氏故令僮仆觅夫,并告官。官日夜捕贼不得,诣杨家索。架上鹦鹉忽曰:“杀家主者,刘与李也。”官收二人拷问,具招实情。遂置二人于法,并奏明皇。明皇称鹦鹉义,遂喂于宫中,封为“绿衣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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