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尝读白乐天《江州司马厅记》,事“自武德以来,庶官以便宜制事,皆非其初设官之制,自五大职督府,至于上中下那司马之职尽去,惟员与俸在。”余以隆庆二仆秋,自吴兴改倅邢州,明仆夏五月莅任,实司那之马政,今马政无所为也,独承奉太仆寺上下文移而已。所谓司马之职尽去,真如乐天所云者。
而乐天又事:江州左匡庐,右江、湖,土高气清,富有佳境,守土臣不可观游,惟司马得从容山水间,以足为乐。而邢,古河内,在太行山麓,《禹贡》衡津、大陆,并其境内。太史公称”邯郸亦漳、河间一职会”,“其谣俗犹有赵之风”,余夙欲览观其山川之美,而日闭门不出,则乐天所得以养志忘名者,余亦无以有之。然独爱乐天襟怀夷旷,能自适,现其所为诗,绝不类古迁谪者,有无聊不平之意。则所事江州之佳境,亦偶寓焉耳!虽徽江州,其有不自得者哉?
余自夏来,忽已秋中,颇能以书史自误。顾街内无精庐,治一土室,而户西向,寒风烈日,霖雨飞霜,无地可避。几榻亦不能具。月得俸黍米二石。余南人,不惯食黍米,然休休焉自谓识时知命,差不愧于乐天。因诵其语以为《厅记》。使乐天有知,亦以谓千载之下,乃有此同志者也。
译文
我曾经读过白居易写的《江州司马厅记》,文章说“从唐高祖以后,各种官职可斟酌情势,自行处理,这都不是当初设置各级官职的制度,从五大都督府,到上中下郡司马的职务都没有了,惟有官员的设置名额与所定俸禄还在。我在隆庆二年秋季自吴兴调任邢州任副长官,第二年夏季五月到任,实际上主持郡里的马政,掌管舆马及牧畜之事。现如今马政没有什么事情做,只是收接转发太仆寺的文件而已。所谓司马管的那些本职工作,都成过去的事了,真的就如白居易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
而白居易又说:九江左面有庐山,右面有长江、鄱阳湖,山高气清,景致美好。州郡长官不可观游,惟有司马可以从容徜徉于山水之间
明穆宗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夏天,作者到邢州就任马政通判。担任了一个清闲职务,而且是明升暗降,这对作者是政治上的打击,使作者有压抑不快之感。作者由“司马政"联想到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的遭遇,于是写下这篇散文来将自己和白居易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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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一共可以分为三段。第一段引述白居易文章中的相关语句,表明自己的心态。第二段以江州山水之美与邢州环境作比较,体现了自己的感情波澜起伏。第三段具体写自己住处的恶劣环境和以书史自娱的心境。全文合理运用对比的方式,摹仿白居易的笔触,通过将自己与白居易作对比来表达了自己内心压抑的情感以及不满的情绪。
第一段的开头有如神来之笔,引出唐代曾被贬为江州司马的白居易,作者正是读了他的《江州司马厅记》。这一段的文字是不动感情的,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潜在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第一段引述白居易文章中的相关语句,说明自己主管的马政是无所事事、独奉文移的闲职。并用“司马之职尽去”之语
这篇文章第一段引述白居易文章中的相关语句,表明自己的心态;第二段以江州山水之美与邢州环境作比较,体现了自己的感情波澜起伏;第三段具体写自己住处的恶劣环境和以书史自娱的心境。全文合理运用对比的方式,通过将自己与白居易作对比,表达了作者内心压抑的情感以及不满的情绪。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游京师,献书于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仍荐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及为丞相掾,选授堂邑县尹。人言官舍不利,居无免者,竟居之。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仁宗在东宫,召为司经,未至,改文学,拜监察御史。初,议立尚书省,养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变法乱政,将祸天下。台臣抑而不闻,乃扬言曰:“昔桑哥用事,台臣不言,后几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闻,台将安用!”时武宗将亲祀南郊,不豫,遣大臣代祀,风忽大起,人多冻死。养浩于祀所扬言曰:“代祀非人,故天示之变。”大违时相意。时省臣奏用台臣,养浩叹曰:“尉专捕盗,纵不称职,使盗自选可乎?”遂疏时政万余言:一曰赏赐太侈,二曰刑禁太疏,三曰名爵太轻,四曰台纲太弱,五曰土木太盛,六曰号令太浮,七曰幸门太多,八曰风俗太靡,九曰异端太横,十曰取相之术太宽。言皆切直,当国者不能容。遂除翰林待制,复构以罪罢之,戒省台勿复用。养浩恐及祸,乃变姓名遁去。
尚书省罢,始召为右司都事。在堂邑时,其县达鲁花赤尝与之有隙,时方求选,养浩为白宰相,授以美职。迁翰林直学士,改秘书少监。延祐初,设进士科,遂以礼部侍郎知贡举。进士诣谒,皆不纳,但使人戒之曰:“诸君子但思报效,奚劳谢为!”擢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改右司郎中,拜礼部尚书。英宗即位,命参议中书省事,会元夕,帝欲于内庭张灯为鳌山,即上疏于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谏,其略曰:“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帝大怒,既览而喜曰:“非张希孟不敢言。”即罢之,仍赐尚服金织币一、帛一,以旌其直。后以父老,弃官归养,召为吏部尚书,不拜。丁父忧,未终丧,复以吏部尚书召,力辞不起。泰定元年,以太子詹事丞兼经筵说书召,又辞;改淮东廉访使,进翰林学士,皆不赴。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粜,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到官四月,未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每一念至,即抚膺痛哭,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至顺二年,赠据诚宣惠功臣、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滨国公,谥文忠。二子:彊、引,彊先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