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同谢九如常振寰二广文饮三台阁漫赋 其一
孙传庭〔明代〕
飞阁嵯峨倚太清,凭栏一望失尘缨。西来树影摇金刹,南下烟光绕石城。
丘壑有时归傲吏,乾坤何地著狂生。坐深月上高台静,片片幽芬落酒觥。
孙传庭
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名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330篇诗文
疑人窃履
王守仁〔明代〕
昔楚人有宿于其友之家者,其仆窃友人之履以归,楚人不知也。适使其仆市履于肆,仆私其直而以窃履进,楚人不知也。他日,友人来过,见其履在楚人之足,大骇曰:“吾固疑之,果然窃吾履。”遂与之绝。逾年而事暴,友人踵楚人之门,而悔谢曰:“吾不能知子,而缪以疑子,吾之罪也。请为以如初。”
焚鼠毁庐
宋濂〔明代〕
越西有独居男子,结茨以为庐,力耕以为食。久之,菽粟盐酪具无仰于人。尝患鼠,昼则累累然行,夜则鸣啮至旦,男子积憾之。一旦被酒归,始就枕,鼠百故恼之,目不得瞑。男子怒,持火四焚之。鼠死,庐亦毁。次日酒解,伥伥无所归。龙门子唁之。男子曰:“人不可积憾哉!予初怒鼠甚,见鼠不见庐也,不知祸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