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婚后第三天来到厨房,洗手亲自作羹汤。
还不熟悉婆婆的口味,做好先让小姑品尝。
注释
三日:古代风俗,新媳妇婚后三日须下厨房做饭菜。
羹:泛指做成浓汤的菜肴。
“未谙”句:意思是还不熟悉婆婆的口味。谙:熟悉。姑食性:婆婆的口味。
遣:让。小姑:一作“小娘”。丈夫的妹妹。也称小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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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新嫁娘词三首》中第三首。此诗描写一位刚嫁入夫家的新娘的经历和感受,细致入微地展现出唐代新嫁娘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透露了当时的婚姻风俗,只通过寥寥几笔,就把新娘子欲讨好婆婆却又唯恐得罪婆婆这种进退两难的心境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历来广为传诵。
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新嫁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这首诗所写的,就属于这一类。这也是唐代封建社会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新婚三天来到厨房,洗手亲自作羹汤。
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他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未谙
王建(768年—835年),字仲初,颍川(今河南许昌)人,唐朝诗人。出身寒微,一生潦倒。曾一度从军,约46岁始入仕,曾任昭应县丞、太常寺丞等职。后出为陕州司马,世称王司马。与张籍友善,乐府与张齐名,世称张王乐府。
郭橐驼,不知始何名。病偻,隆然伏行,有类橐驼者,故乡人号之“驼”。驼闻之曰:“甚善。名我固当。”因舍其名,亦自谓“橐驼”云。
其乡曰丰乐乡,在长安西。驼业种树,凡长安豪富人为观游及卖果者,皆争迎取养。视驼所种树,或移徙,无不活;且硕茂,早实以蕃。他植者虽窥伺效慕,莫能如也。(豪富人 一作:豪家富人)
有问之,对曰:“橐驼非能使木寿且孳也,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既然已,勿动勿虑,去不复顾。其莳也若子,其置也若弃,则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故吾不害其长而已,非有能硕茂之也;不抑耗其实而已,非有能早而蕃之也。他植者则不然,根拳而土易,其培之也,若不过焉则不及。苟有能反是者,则又爱之太恩,忧之太勤。旦视而暮抚,已去而复顾。甚者,爪其肤以验其生枯,摇其本以观其疏密,而木之性日以离矣。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故不我若也。吾又何能为哉?”
问者曰:“以子之道,移之官理,可乎?”驼曰:“我知种树而已,理,非吾业也。然吾居乡,见长人者好烦其令,若甚怜焉,而卒以祸。旦暮吏来而呼曰:‘官命促尔耕,勖尔植,督尔获,早缫而绪,早织而缕,字而幼孩,遂而鸡豚。’鸣鼓而聚之,击木而召之。吾小人辍飧饔以劳吏者,且不得暇,又何以蕃吾生而安吾性耶?故病且怠。若是,则与吾业者其亦有类乎?”(理 一作:官理)
问者曰:“嘻,不亦善夫!吾问养树,得养人术。”传其事以为官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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