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1112)宋泉州晋江人,字吉甫。仁宗嘉祐二年进士。与王安石论经义多合,遂定交。神宗熙宁初,累迁集贤校理,判司农寺,参与制订新法。进知制诰,判国子监,与王同修《三经新义》。又知谏院,为翰林学士。熙宁七年,任参知政事,坚行新法。后与王安石交恶,出知陈州、延州、太原府。哲宗绍圣中,历知延安府,筑米脂诸寨以备西夏侵扰。徽宗时,因事安置宣州,移庐州。有《庄子解》及文集。
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
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惟肖者也。
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不愧屋漏为无忝,存心养性为匪懈。恶旨酒,崇伯子之顾养;育英才,颍封人之锡类。不弛劳而厎豫,舜其功也;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体其受而归全者,参乎!勇于从而顺令者,伯奇也。
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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