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怀步扇头韵
张煌言〔明代〕
谁复高楼醉月笳,到来天半落鸿霞?葡萄宛马风尘暗,芦荻惊鸿雪影斜。
山寺磬中吟桂子,江城笛里赋梅花。可怜燕赵多游侠,不及投金一浣纱。
张煌言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尚书别解序
归有光〔明代〕
嘉靖辛卯,余自南都下第归,闭门扫轨,朋旧少过。家无闲室,昼居于内,日抱小女儿以嬉;儿欲睡,或乳于母,即读尚书。儿亦爱弄书,见书,辄以指循行,口作声,若甚解者。故余读常不废,时有所见,用著于录。意到即笔不得留,昔人所谓兔起鹘落时也。无暇为文章,留之箱筥,以备温故。章分句析,有古之诸家在,不敢以比拟,号曰别解。
余尝谓观书,若画工之有画耳、目、口、鼻,大、小、肥、瘠,无不似者,而人见之,不以为似也。其必有得其形而不得其神者矣。余之读书也,不敢谓得其神,乃有意于以神求之云。
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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