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娴,生活在明神宗万历(1573~1620)前后,字瑞卿,号文如子,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金山吕巷颜圩村寒圩)人,建宁知府王善继女。解元王献吉之姐,宜春(今属江西省)令张本嘉妻。著有《翠楼集》、《贯珠集》、《焚馀草》五卷。《焚馀草》辑入《女中七才子兰咳二集》中。► 20篇诗文
李歌者,霸州人。其母一枝梅,倡也。年十四,母教之歌舞。李艴然曰:“人皆有配偶,我可独为倡耶?”母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与母约曰:“媪能宽我,不脂泽,不荤肉,则可尔;否则有死而已!”母惧,阳从之。
自是缟衣素裳,唯拂掠翠鬟,然姿容如玉雪,望之宛若仙人,愈致其妍。人有招之者,李必询筵中无恶少年乃行。未行,复遣人觇之。人亦熟李行,不敢以亵语加焉。李至,歌道家游仙辞数阕,俨容默坐。或有狎之者,辄拂袖径出,弗少留;他日或再招,必拒不往。
益津县令年颇少,以白金遗其母。欲私之。李持刀入户,以巨木撑柱,骂曰:“吾闻县令为风化首,汝纵不能而忍坏之耶?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乃真贼尔!岂官人耶?汝即来,汝即来吾先杀汝而后自杀尔!”令惊走。
时监州闻其贤,有子方读书,举秀才,聘为之妇,李尚处子也。居数年,天下大乱,夫妇逃难,俱为贼所执。贼悦李有殊色,欲杀其夫而妻之。李抱其夫诟曰:“汝欲杀吾夫即先杀我,我宁死决不从汝作贼也!”贼怒,并杀之。吁!倡犹能有是哉!可慨也。
飞来五色鸟,自名为凤皇。
千秋不一见,见者国祚昌。
飨以钟鼓坐明堂,明堂饶梧竹,三日不鸣意何长。
晨不见凤皇,凤皇乃在东门之阴。
啄腐鼠,啾啾唧唧不得哺。
夕不见凤皇,凤皇乃在西门之阴。
媚苍鹰,愿尔肉攫分遗腥。
梧桐长苦寒,竹实长苦饥。
众鸟惊相顾,不知凤皇是钦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