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5—1498) 明江西鄱阳人,字士昂。工书能诗。景泰二年进士。授南京吏科给事中。成化时,以户科都给事中入川镇压赵铎起事,还言欲息盗贼必先去贪官、均科差。累进右副都御史提督松潘军务。弘治中官至南京礼部尚书。有《清风亭稿》、《枕肱集》、《梦征录》。
博鸡者,袁人,素无赖,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任气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之。
元至正间,袁有守多惠政,民甚爱之。部使者臧新贵,将按郡至袁。守自负年德易之,闻其至,笑曰:“臧氏之子也。”或以告臧,臧怒,欲中守法。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知使者意嗛守,即诬守纳己赇。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袁人大愤,然未有以报也。
一日,博鸡者遨于市。众知有为,因让之曰:“若素名勇,徒能藉贫孱者耳,彼豪民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若诚丈夫,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博鸡者曰:“诺。”即入闾左,呼子弟素健者,得数十人,遮豪民于道。豪民方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博鸡者直前捽下,提殴之。奴惊,各亡去。乃褫豪民衣自衣,复自策其马,麾众拥豪民马前,反接,徇诸市。使自呼曰:“为民诬太守者视此!”一步一呼,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豪民子闻难,鸠宗族童奴百许人,欲要篡以归。博鸡者逆谓曰:“若欲死而父,即前斗。否则阖门善俟。吾行市毕,即归若父,无恙也。”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袁人相聚从观,欢动一城。郡录事骇之,驰白府。府佐快其所为,阴纵之不问。日暮,至豪民第门,捽使跪,数之曰:“若为民不自谨,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怨望,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死,今姑贷汝。后不善自改,且复妄言,我当焚汝庐、戕汝家矣!”豪民气尽,以额叩地,谢不敢。乃释之。
博鸡者因告众曰:“是足以报使君未耶?”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博鸡者曰:“然。”即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台臣弗为理。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
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东南。
高子曰:余在史馆,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观袁守虽得民,然自喜轻上,其祸非外至也。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固贼戾之士哉!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识者固知元政紊弛,而变兴自下之渐矣。
世以儒命者,炫智钓奇,有市心焉,儒而贾也。铁义乐善,仁心为质,儒之行也。贾而有是,不亦儒乎?余慨焉,作《儒贾传》。
儒贾名豪,字子德,徽之歙人也,姓程氏。父曰稷,始入楚,止麻城岐亭贾焉。稷所挟贾微也,而岐又小市,悬山谷中,贸易寡。亡何,稷卒货益微子德与兄收父遗背贾以故不这业儒。然伯仲伟干雅姿,识度夷旷,大类儒者。其为贾,诚心平价,人乐趋赴。货渐起,市亦因以辐辏。
岐旁村有郭今者,尝游王文成门,谈良知学。子德悦而师之,为巍冠褒衣,趋绳视准。阛阓少年咸相目笑,子德益自喜。间有从之游者,子德持麈高谈,与相往复,弥日不辍。阆阍少年复相诟曰:“贾而欲赢,而迁言废事,吾见其棠归耳。”子德闻之曰:燕雀不知鸿鹄,则斥鷃之笑大鹏,固也。
岁侵,尝糜以嘴闾阎之饿,而又椟以瘗道路之饿殍。出母钱贷人,贫不能偿,辄焚其券。由是子德高义啧啧满黄人口矣。麻城令金勿有治声,闻而贤之,榜书“贾中儒味”旌其门。里人因威称子德为“儒贾”云。
子德虽不废贾,然好儒益甚,远近款其门者益众,斥奇赢振施之不厌,而财益阜,不数年,且致千金。
居常训子姓曰:“吾家世什一,不事儒。自吾一染指,而士庶亲悦,贾且什倍。由是观之,儒何负于贾哉?尔曹勉矣!”优游乡里,年八十三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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