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均匀圆润的相思豆,千颗万颗是那么相似。暗自数上千百回,也不厌倦自己的痴情。
把它保存下来,等到将来跟她在银烛之下,一颗一颗拈出来细细地倾诉相思之情。
注释
厌:厌倦。
痴:痴情。
拈:用指尖夹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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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组诗中的第四首。此诗作于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该组诗亦以红豆喻情思,显系作者出行在外时,抚摸手中的红豆,忆念赠其相思豆的闺中人而作。萧艾《王国维诗词笺校》题解云:“此诗为作者早期作品,非有意仿效前人为之。观其一往情深,殆诗人忆内之作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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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对红豆表相思的叹赏。
上首诗已表明,即使红豆本无知觉,但它既然被当作相思的象征,有意抛却已不可能。于是本首自然过渡到对手头红豆的把玩赞赏上来。“争相似”,怎么那样相似,表难以分辨。“不厌痴”,不怕他人笑自己心痴。诗人亦知红豆本无所谓思与不思,但自已数起恋人相赠的红豆来,竟那样认真,那样痴迷,早已把其他事物置于脑后,真把它看成了相思泪水的结晶。诗人对相思的一往情深,对红豆意象的缠绵思绪,正是“赤子之心”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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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民之生,庸弱者戢戢皆是也,有一二贤且智者,则众人君之而受命底焉;尤智者,所君尤众焉。此一二人者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众人所趋,势之所归,虽有大力,莫之敢逆,故曰:“挠万物者,莫疾乎风。”风俗之于人心也,始乎微,而终乎不可御者也。
先王之治天下,使贤者皆当路在势,其风民也皆以义,故道一而俗同。世教既衰,所谓一二人者不尽在位,彼其心之所向,势不能不腾为口说而播为声气,而众人者势不能不听命而蒸为习尚,于是乎徒党蔚起,而一时之人才出焉。有以仁义倡者,其徒党亦死仁义而不顾;有以功利倡者,其徒党亦死功利而不返。水流湿,火就燥,无感不雠,所从来久矣。
今之君子之在势者,辄曰天下无才,彼自尸于高明之地,不克以己之所向,转移习俗而陶铸一世之人,而翻谢曰:“无才。”谓之不诬可乎?否也。
十室之邑,有好义之士,其智足以移十人者,必能拔十人中之尤者而材之;其智足以移百人者,必能拔百人中之尤者而材之,然则转移习俗而陶铸一世之人,非特处高明之地者然也,凡一命以上,皆与有责焉者也。
有国家者得吾说而存之,则将慎择与共天位之人;士大夫得吾说而存之,则将惴惴乎谨其心之所向,恐一不当,以坏风俗而贼人才。循是为之,数十年之后,万一有收其效者乎?非所逆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