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刺秦王·节选
《史记》〔两汉〕
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秦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荆轲追逐秦王,秦王绕着柱子跑。秦国的君臣都惊呆了,事情突然发生,意料不到,大家都失去了常态。并且按照秦国的法律,臣子们侍立在殿上的,不能带一点兵器;那些宫廷侍卫握着武器,都排列在宫殿的台阶下面,没有君王的命令不能上殿。当危急的时候,来不及召唤阶下的侍卫,所以荆轲追逐秦王,大家仓猝间惊惶失措,没有武器用来击杀荆轲,仅仅用空手一起同荆轲搏斗。这时,秦王的随从医官夏无且(jū)用他手里捧着的药袋投击荆轲。秦王还正在绕着柱子跑,仓猝间惊惶失措,不知道怎么办。侍臣们就说:“大王背着剑!大王背着剑!”秦王于是拔出剑用来攻击荆轲,砍断了荆轲的左大腿。荆轲倒下了,就举起他的匕首投击秦
公仪休拒收鱼
刘安〔两汉〕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子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
孟母三迁
《列女传》〔两汉〕
孟子幼时,其舍近墓,常嬉为墓间之事。其母曰:“此非所以处子也。”遂迁居市旁。孟子又嬉为贾人衒卖之事,母曰:“此又非所以处吾子也。”复徙居学宫旁。孟子乃嬉为俎豆揖让进退之事,其母曰:“此可以处吾子矣。”遂居焉。
上陵
佚名〔两汉〕
上陵何美美,下津风以寒。
问客从何来,言从水中央。
桂树为君船,青丝为君笮,木兰为君棹,黄金错其间。
沧海之雀赤翅鸿,白雁随。
山林乍开乍合,曾不知日月明。
醴泉之水,光泽何蔚蔚。
芝为车,龙为马,览遨游,四海外。
甘露初二年,芝生铜池中,仙人下来饮,延寿千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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