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名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330篇诗文
(一)
从武林门而西,望保叔塔突兀层崖中,则已心飞湖上也。午刻入昭庆,茶毕,即棹小舟入湖。山色如娥,花光如颊,温风如酒,波纹如绫,才一举头,已不觉目酣神醉。此时欲下一语描写不得,大约如东阿王梦中初遇洛神时也。余游西湖始此,时万历丁酉二月十四日也。
(二)
西湖最盛,为春为月。一日之盛,为朝烟,为夕岚。
今岁春雪甚盛,梅花为寒所勒,与杏桃相次开发,尤为奇观。
石篑数为余言:“傅金吾园中梅,张功甫家故物也,急往观之。”余时为桃花所恋,竟不忍去湖上。由断桥至苏堤一带,绿烟红雾,弥漫二十余里。歌吹为风,粉汗为雨,罗纨之盛,多于堤畔之草,艳冶极矣。
然杭人游湖,止午、未、申三时。其实湖光染翠之工,山岚设色之妙,皆在朝日始出, 夕舂未下,始极其浓媚。月景尤不可言,花态柳情,山容水意,别是一种趣味。此乐留与山僧、游客受用,安可为俗士道哉!
金粟园后,有莲池二十余亩,临水有园,楮树丛生焉。予欲置一亭纳凉,或劝予:“此不材木也,宜伐之,而种松柏。”予曰:“松柏成阴最迟,予安能待。”或曰:“种桃李。”予曰:“桃李成荫,亦须四五年,道人之迹如游云。安可枳之一处?予期目前可作庇阴者耳。楮虽不材,不同商丘之木,嗅之狂醒三日不已者,盖亦界于材与不材之间者也。以为材,则不中梁栋枅栌之用;以为不材,则皮可为纸,子可为药,可以染绘,可以颒面,其用亦甚夥。昔子瞻作《宥老楮诗》,盖亦有取于此。”
今年夏,酷暑,前堂如炙,至此地则水风泠泠袭人,而楮叶皆如掌大,其阴甚浓,遮樾一台。植竹为亭,盖以箬,即曦色不至,并可避雨。日西,骄阳隐蔽层林,啼鸟沸叶中,沉沉有若深山。数日以来,此树遂如饮食衣服,不可暂废,深有当于予心。自念设有他树,犹当改植此,而况已森森如是,岂惟宥之哉?且将九锡之矣,遂取之以名吾亭。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