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怀二首
孙琏〔五代〕
坐倦秋树根,摄衣步前丘。
横河澹如练,破月西南流。
独持一尊酒,悠然发清讴。
俯仰无不足,吾生焉所求。
孙琏
南安大庾人,字器之。家贫而嗜书,喜吟诗。终生不仕,耕种纺织为生,寿至百岁。
辨白檀树
《玉堂闲话》〔五代〕
剑门之左峭岩间有大树,生于石缝之中,大可数围,枝干纯白,皆传曰白檀树。其下常有巨虺,蟠而护之,民不敢采伐。又西岩之半,有志公和尚影,路人过者,皆西向擎拳顶礼,若亲面其如来。
王仁裕癸未岁入蜀,至其岩下,注目观之,以质向来传说。时值晴朗,溪谷洗然,遂勒辔移时望之。其白檀,乃一白括树也。夹路溪谷之间此类甚多安有檀香蛇绕之事?又西瞻志公影,盖岩间有圆柏一株,即其笠首也;两面有上下石缝,限之为身形;斜其缝者,即袈裟之文也,上有苔藓斑驳,即山水之毳文也。方审其非白檀,志公不留影于此,明矣。乃知人之误传者何限哉!
柳宗元传
《旧唐书》〔五代〕
元和十年,例移为柳州刺史。时郎州司马刘禹锡得播州刺史,制书下,宗元谓所亲曰:“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域,往复万里,如何与母偕行。如母子异方,便为永诀。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即草奏章,请以柳州授禹锡,自往播。裴度亦奏其事,禹锡终易连州。
柳州土俗,以男女质钱,过期则没入钱主,宗元革其乡法。其以没者,乃出私钱赎之,归其父母。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时年四十七。观察使裴行立为营护其丧及妻子还于京师,时人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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