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子桓公子敬爱众宾客,宴饮终日都不觉得疲累。
寂静的良夜又去西园游玩,车盖亭亭如飞地前后追随。
明月洒下如练的清光,天上的繁星稀疏辉映。
秋兰丛生于斜斜的长坂,芙蓉遮满了一池渌水。
清波上跃出水底的游鱼,树枝间传来鸟儿的啼声。
大风吹动红色的车轮,马车在风中奔驰如飞。
我们纵情遨游,逍遥自在,好希望能这样过一千年。
注释
公宴:群臣受公家之邀而侍宴。
公子:这里是指曹丕。敬爱:一作“爱敬”。
西园:在邺城(今河北临漳)西。一说指玄武苑。
飞盖:轻便行进飞快的车
《公宴》是一首五言古诗。此诗描述铜雀台和宴会的景象,以及夜间游览西园的所见所感;诗中情感与景物的交融、人与自然的结合,组合成一种爽朗欢快的基调,各种意象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明快活泼的气象。全诗叙写生动传神,文风清丽、语言精工、用字别致,历来为人所称道。
《昭明文选》中特别标立“公宴”一类,专录建安诗人那些歌咏风月、叙述酣宴的诗章。而曹植的这首《公宴》即可视为其中之冠,此外如建安七子中的王粲、刘桢、阮瑀、应瑒等人也都有以“公宴”为题的诗,可见当时此种风气之盛。
曹丕与曹植可以说是当时邺下文人集团的中心人物,钟嵘《诗品序》中就说过:“曹公父子,笃好斯文,平原兄弟,郁为文栋,刘桢、王粲,为其羽翼。次有攀龙托凤,自致于属车者,盖将百计,彬彬之盛,大备于时矣!”所以此诗的一开头就说曹丕敬爱宾客,设宴款待,客人们也都兴致勃勃,直到宴会终了还不知疲倦。这领起的两句可以说是总写,以下便是详述了:清幽的夜晚去游览西园,轻捷如飞的车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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