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祯传
《旧唐书》〔五代〕
(孔)祯,高宗时为苏州长史。曹王明为刺史,不循法度,祯每进谏。明曰:“寡人天子之弟,岂失于为王哉!”祯曰:“恩宠不可恃,大王不奉行国命,恐今之荣位,非大王所保,独不见淮南之事乎?”明不悦。明左右有侵暴下人者,祯捕而杖杀之。明后果坐法,迁于黔中,谓人曰:“吾愧不用孔长史言,以及于此!”祯累迁绛州刺史,封武昌县子。卒,谥曰温。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孔祯在高宗时期担任苏州长史。当时,曹王李明担任刺史,但他并不遵守法律规章,孔祯多次进谏劝导。李明却说:“我是天子的弟弟,难道还配不上当一个刺史吗?”孔祯回答道:“恩宠是不能依赖的,大王如果不遵从国家法令,恐怕你现在的荣耀地位也保不住,难道您没有听说过淮南王刘安的事吗?”李明听后很不高兴。后来,李明身边的人有欺凌百姓的行为,孔祯将这些人逮捕并处以杖刑,甚至打死了其中一些人。不久之后,李明因为触犯法律而被贬到黔中地区。他后悔地对人说:“我惭愧没有听从孔长史的建议,才落得如此下场!”孔祯后来不断升迁,最终担任绛州刺史,并被封为武昌县子。他去世后,朝廷赐予他“温”的谥号。
虞美人·碧梧桐映纱窗晚
顾夐〔五代〕
碧梧桐映纱窗晚,花谢莺声懒。小屏屈曲掩青山,翠帷香粉玉炉寒,两蛾攒。
颠狂年少轻离别,辜负春时节。画罗红袂有啼痕,魂消无语倚闺门,欲黄昏。
绿衣使者
《开元天宝遗事·鹦鹉告事》〔五代〕
唐明皇时,长安杨崇义妻刘氏与邻人李氏私通,欲杀崇义。崇义喜鹦鹉,常自喂之。一日,崇义醉归,刘与李谋而杀之,埋枯井中,僮仆皆不之知,唯鹦鹉见之。刘氏故令僮仆觅夫,并告官。官日夜捕贼不得,诣杨家索。架上鹦鹉忽曰:“杀家主者,刘与李也。”官收二人拷问,具招实情。遂置二人于法,并奏明皇。明皇称鹦鹉义,遂喂于宫中,封为“绿衣使者”。
悼诗
李煜〔五代〕
永念难消释,孤怀痛自嗟。
雨深秋寂莫,愁引病增加。
咽绝风前思,昏朦眼上花。
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