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砧
王弘诲〔明代〕
秋夜谁家妇,寒砧隔院声。含风时断续,带月共悽清。
乱杵疑无力,传衣独有情。单于闻出塞,何日暂休兵。
王弘诲
(公元1541~公元1617年)字绍传,号忠铭,广东琼州府(现海南省)定安县人,享年76岁。卒后被朝廷赠太子少保,赐祭葬。王弘诲是明代名臣、教育家。历任庶吉士、翰林院检讨、编修、会试同考官、国子监祭酒、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礼部尚书等。在文学上卓成一家,著有《尚友堂稿》《吴越游记》《天池草》《来鹤轩集》《南溟奇甸录》《南礼奏牍》《文字谈苑》等名篇。他一生为官贤能清正、同情民众、关心教育事业,流芳千古。王弘诲自幼聪明好学,博览群书,20岁时乡试中举人第一名,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登进士。
入京
于谦〔明代〕
绢帕麻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欧阳晔破案
冯梦龙〔明代〕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何岳两次还金
《金陵琐事》〔明代〕
秀才何岳,号畏斋。曾夜行拾得银贰百余两,不敢与家人言之,恐劝令留金也。次早携至拾银处,见一人寻至,问其银数与封识皆合,遂以还之。其人欲分数金为谢。畏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数金乎?”其人感谢而去。又尝教书于宦官家,宦官有事入京,寄一箱于畏斋,中有数百金,曰:“俟他日来取。”去数年,绝无音信,闻其侄以他事南来,非取箱也。因托以寄去。夫畏斋一穷秀才也,拾金而还,暂犹可勉;寄金数年,略不动心,此其过人也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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