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意 其一
韩邦奇〔明代〕
昆岗峻且崇,凿出双玉华。磨之劳沙石,坚好无纤瑕。
制为双玎珰,组以杂玄黄。其价且万镒,以佩君子裳。
韩邦奇
韩邦奇(1479--1556)明代官员。字汝节,号苑洛,陕西朝邑(今陕西大荔县朝邑镇)人。正德三年进士,官吏部员外郎,以疏谕时政,谪平阳通判。稍迁浙江按察佥事,宦官强征富阳茶、鱼,他作歌哀之,遂被诬奏怨谤,逮系夺官。嘉靖初起山西参议,再乞休去。自后屡起屡罢终,以南京兵部尚书致仕。嘉靖三十四年,因关中大地震,死于非命。韩邦奇文理兼备,精通音律,著述甚富。所撰《志乐》,尤为世所称。
鹦鹉亦有情
《虞初新志》〔明代〕
宋高宗时,陇山县有人进能言之鹦鹉于宫中。高宗养之,爱甚。一日,高宗问曰:“尔思乡不?”曰:“岂不思乡?然思之何用?”帝悯之,即遣侍者送还陇山。数年后,宫中有人过其地。鹦鹉问曰:“皇上安不?”答曰:“崩矣。”鹦鹉悲鸣不已。
田登为郡守
《古今谭概》〔明代〕
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张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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