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写作诗文的时间足足有六十年,如今也只能去冥界当诗仙了。
你一生兜兜转转居处不定,却以“居易”为名;崇信造化无为而以“乐天”为字。
孩童也能看懂《长恨歌》,胡人也能咏唱《琵琶曲》。
你的文章天下闻名,我禁不住思念你而愈加难过了。
注释
吊:哀悼。
缀(zhuì)玉联珠:指写作诗文。
六十年:指白居易一生创作的时间。
浮云不系:指白居易生活漂泊不定。
长恨曲:即白居易所作《长恨歌》。
琵琶篇:即白居易的《琵琶行》。
唐宣宗李忱即位后,精于听断,国家得到治理,“十余年间,颂声载路”,史称“虽汉文、景不足过也”。宣宗不仅具有政治才能,也颇为爱好诗歌,他对白居易尤为敬重。但在唐宣宗即位后五个月,即会昌六年八月,七十五岁高龄的白居易不幸溘然长逝,唐宣宗不胜悲悼,写下了这首《吊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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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白居易》是一首七言律诗,此诗首联即写白居易创作时间之长,贡献颇丰;中间二联对白居易性格特点及其艺术创作作出中肯的评价;尾联即写诗人对白居易的去世感到不幸和惋惜。全诗语言通俗凝练,感情真挚,既表现了诗人对白居易仙逝的哀痛,又表现了对他诗歌的赞赏,同时突出白居易诗作具有非同凡响的艺术成就。
首联写白居易文学创作时间之长、贡献之大,并为之赞叹。“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诗篇一开始就对白居易的诗作推崇极高,对诗坛上这颗巨星的陨落表示了深切的惋惜之意。白居易在诗歌创作中经历了漫长的岁月,献出了毕生的精力,现存白居易诗中最早一首是《赋得古原草送别》,为应考习作,作于贞元三年(787),时年十六岁,到会昌六年(846)逝世,时年七十六。其实,据白居易《与元九书》所说,“及五六岁,便学为诗”,则他的诗歌创作活动尚不止六十年。像他这样很小就从事诗歌创作,一生坚持不懈的诗人,在唐代及唐代以前历史上不多见。诗中说“六十年”,满含赞叹之意。特别是以珍珠、美玉来比喻他的诗,不仅对他
唐宣宗李忱(810年冬月十二-859年),汉族,唐朝第十八位皇帝(847年—859年在位,未算武周政权),初名李怡,初封光王。武宗死后,以皇太叔为宦官马元贽等所立。在位13年。综观宣宗50年的人生,他曾经为祖宗基业做过不懈的努力,这无疑延缓了唐帝国走向衰败的大势,但是他又无法彻底扭转这一趋势。宣宗性明察沉断,用法无私,从谏如流,重惜官赏,恭谨节俭,惠爱民物,故大中之政,讫于唐亡,人思咏之,谓之小太宗。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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