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高欢,英勇善战可主三军颠覆,颠覆北魏以建齐。本地人告诉我别看这儿是一片怪石峥嵘,当年高欢的避暑宫却就建筑在这片山石之上!如今宫虽亡,天龙寺的香火却仍极盛,在那一片氤氲的烟气之下,想来也还剩有当年“香姜阁”的古瓦吧?当年伴着琵琶高歌《敕勒歌》的“英灵”(指高欢)如今安在?只有这一曲《敕勒歌》还在至今流传人间!
射猎之事已逝,“王业”也已泯灭,曾经造了无数亭台楼阁,但而今却也无痕无迹了。岁月流逝,此地仍是春风春草,游女游冶。驱马游览渐至黄昏,满耳所听,唯闻佛寺晚钟;举目所望,唯见山月松门。
注释
贺六浑:即高欢。东魏权臣,北齐王朝奠基人,史
天龙寺,在太原市西南四十公里的天龙山内,为北齐时所建。此寺内旧有避暑宫,相传北齐神武帝高欢曾在此筑行宫避暑(以上据《中国名胜词典》及《大清一统志》)。康熙五年(1666),朱彝尊入幕山西布政使王显祚,曾于本年及次年游览太原附近的名胜古迹,此词约是此时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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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之西北,连山殆数百里,及县治而迤平。其将平也,两崖忽合,屏矗墉回,崭横若不可径。龙溪曲流,出乎其间。
以岁三月上旬,步循溪西入。积雨始霁,溪上大声漎然,十余里旁多奇石、蕙草、松、枞、槐、枫、栗、橡,时有鸣巂。溪有深潭,大石出潭中,若马浴起,振鬣宛首而顾其侣。援石而登,俯视溶云,鸟飞若坠。
复西循崖可二里,连石若重楼,翼乎临于溪右。或曰:“宋李公麟之垂云沜也。”或曰:“后人求公麟地不可识,被而名之。”石罅生大树,荫数十人,前出平土,可布席坐。
南有泉,明何文端公摩崖书其上,曰:“媚笔之泉”。泉漫石上,为圆池,乃引坠溪内。左丈学冲于池侧方平地为室,未就,要客九人饮于是。日暮半阴,山风卒起,肃振岩壁榛莽,群泉矶石交鸣,游者悚焉,遂还。
是日,姜坞先生与往,鼐从,使鼐为记。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马副使鸣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劝之降。忠烈大骂而死。初,忠烈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未尝殒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师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执至白下。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问曰:“先生在兵间,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公答曰:“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畴大恚,急呼麾下驱出斩之。
呜呼!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实未尝死。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神仙之说,所谓为蛇画足。即如忠烈遗骸,不可问矣,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钱烈女之冢,亦以乙酉在扬,凡五死而得绝,特告其父母火之,无留骨秽地,扬人葬之于此。江右王猷定、关中黄遵严、粤东屈大均为作传、铭、哀词。
顾尚有未尽表章者:予闻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下,尚有数人,其后皆来江都省墓。适英、霍山师败,捕得冒称忠烈者,大将发至江都,令史氏男女来认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节,亦出视之。大将艳其色,欲强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时以其出于大将之所逼也,莫敢为之表章者。
呜呼!忠烈尝恨可程在北,当易姓之间,不能仗节,出疏纠之。岂知身后乃有弟妇,以女子而踵兄公之余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异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诸公,谅在从祀之列,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辈也。
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民之生,庸弱者戢戢皆是也,有一二贤且智者,则众人君之而受命底焉;尤智者,所君尤众焉。此一二人者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众人所趋,势之所归,虽有大力,莫之敢逆,故曰:“挠万物者,莫疾乎风。”风俗之于人心也,始乎微,而终乎不可御者也。
先王之治天下,使贤者皆当路在势,其风民也皆以义,故道一而俗同。世教既衰,所谓一二人者不尽在位,彼其心之所向,势不能不腾为口说而播为声气,而众人者势不能不听命而蒸为习尚,于是乎徒党蔚起,而一时之人才出焉。有以仁义倡者,其徒党亦死仁义而不顾;有以功利倡者,其徒党亦死功利而不返。水流湿,火就燥,无感不雠,所从来久矣。
今之君子之在势者,辄曰天下无才,彼自尸于高明之地,不克以己之所向,转移习俗而陶铸一世之人,而翻谢曰:“无才。”谓之不诬可乎?否也。
十室之邑,有好义之士,其智足以移十人者,必能拔十人中之尤者而材之;其智足以移百人者,必能拔百人中之尤者而材之,然则转移习俗而陶铸一世之人,非特处高明之地者然也,凡一命以上,皆与有责焉者也。
有国家者得吾说而存之,则将慎择与共天位之人;士大夫得吾说而存之,则将惴惴乎谨其心之所向,恐一不当,以坏风俗而贼人才。循是为之,数十年之后,万一有收其效者乎?非所逆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