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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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鲁国之法

子贡让金

吕不韦 吕不韦〔先秦〕

  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于诸侯,鲁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移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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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鲁国的)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学生子贡(端木赐)在诸侯国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到鲁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说:“赐(子贡的名)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圣人做的事,可用来改变民风世俗,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从今以后,鲁国富贵的人少,但贫穷的人多,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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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这篇短文通过子贡和子路的故事,展示出孔子对于道德行为与社会影响的深刻见解。文中传达了一个重要的道德观念:在追求个人高尚品德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的社会效果,以及它是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孔子的观点体现了道德与社会的紧密联系,以及个人行为对社会的重要性。

完善

意义与启示

意义
  孔子从小事便能看到教化的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他对事情看得透彻,分析出情形。孔子认为,子贡的做法,无疑是提高了道德的评定标准。如果大家赎回了鲁国奴隶,而又去报销赎金,那么就会被认为是不愿失财而变成不道德的了。这样会导致那些贫穷的国民们不再去赎回鲁国子民了。

启示
  凡事要看到它背后的深远影响,不能只顾表面。

完善
吕不韦

吕不韦

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20余万言,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称“杂家”。书成之日,悬于国门,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此为“一字千金”。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吕不韦担心被诛杀,于是饮鸩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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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烈祖

诗经·商颂〔先秦〕

嗟嗟烈祖!有秩斯祜。
申锡无疆,及尔斯所。
既载清酤,赉我思成。
亦有和羹,既戒既平。
鬷假无言,时靡有争。
绥我眉寿,黄耇无疆。
约軝错衡,八鸾鸧鸧。
以假以享,我受命溥将。
自天降康,丰年穰穰。
来假来飨,降福无疆。
顾予烝尝,汤孙之将。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九章算术·卷六(节选)

佚名 佚名〔先秦〕

  今有客马,日行三百里。客去忘持衣。日已三分之一,主人乃觉。持衣追及, 与之而还;至家视日四分之三。问主人马不休,日行几何?答曰:七百八十里。

  术曰: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半其余,以为法。〔按:此术“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者,除,其减也。减之余,有 十二分之五,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去其还,存其往。率之者,子不可半,故倍母,二十四分之五。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

  副置法,增三分日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五者,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三分之一者,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并连此数,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是为客用日率也。然则主人用日率者,客马行率也;客用日率者,主人马行率也。母同则子齐,是为客马行率五,主人马行率十三。于今有术,三百里为所有数, 十三为所求率,五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得也。〕

  以三百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主人马一日行。〔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以母二十四而一,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长攻·节选

《吕氏春秋》〔先秦〕

  越国大饥,王恐,召范蠡而谋。范蠡曰:“王何患焉?今之饥,此越之福,而吴之祸也。夫吴国甚富,而财有馀,其王年少,智寡才轻,好须臾之名,不思后患。王若重币卑辞以请籴于吴,则食可得也。食得,其卒越必有吴,而王何患焉?”越王曰:“善!”乃使人请食于吴。吴王将与之,伍子胥进谏曰:“不可与也!夫吴之与越,接土邻境,道易人通,仇雠敌战之国也,非吴丧越,越必丧吴。若燕秦齐晋,山处陆居,岂能逾五湖九江越十七厄以有吴哉?故曰非吴丧越,越必丧吴。今将输之粟,与之食,是长吾雠而养吾仇也。财匮而民恐,悔无及也。不若勿与而攻之,固其数也。此昔吾先王之所以霸。且夫饥,代事也,犹渊之与阪,谁国无有?”吴王曰:“不然。吾闻之,义兵不攻服,仁者食饥饿。今服而攻之,非义兵也;饥而不食,非仁体也。不仁不义,虽得十越,吾不为也。”遂与之食。不出三年,而吴亦饥。使人请食于越,越王弗与,乃攻之,夫差为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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