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女引
沈约〔南北朝〕
贞女信无矫。
傍邻也见疑。
轻生本非惜。
贱躯良足悲。
传芳托嘉树。
弦歌寄好词。
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王蓝田性急
《世说新语》〔南北朝〕
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蹍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
谢无奕性粗强。以事不相得,自往数王蓝田,肆言极骂。王正色面壁不敢动,半日。谢去良久,转头问左右小吏曰:“去未?”答云:“已去。”然后复坐。时人叹其性急而能有所容。
王述转尚书令,事行便拜。文度曰:“故应让杜许。”蓝田云:“汝谓我堪此不?”文度曰:“何为不堪!但克让自是美事,恐不可阙。”蓝田慨然曰:“既云堪,何为复让?人言汝胜我,定不如我。”
王安期不鞭书生
刘义庆〔南北朝〕
王安期作东郡太守,世乱,令曰:夜不得私行。吏系得一夜行人。王问:“自奚来?”云:“从师家授业还,不觉日晚。”吏曰:“鞭乎?”王曰:“鞭挞书生以立威名,恐非致治之本!”释之,并令吏护送其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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