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皋隐居集陶诗二首 其二
袁华〔明代〕
世短意常多,久去山泽游。草庐支穷巷,嘉穗养南畴。
凄凄风露支,司田眷有秋。我实幽居士,终怀在归舟。
有客赏我趣,引满更献酬。菊为制颓龄,酒云消百忧。
至德冠邦闾,自古有黔娄。
袁华
苏州府昆山人,字子英。工诗,长于乐府。洪武初为苏州府学训导。有《可传集》、《耕学斋诗集》。► 555篇诗文
非有先生论
李贽〔明代〕
遇得其人,则一言以兴;遇不得其人,则一言遂死。千载遇少而不遇多,此志士所以在山,仁人所以尽养寿命也。唯其不忍为,是以莫肯为,歌咏弹琴,乐而忘死,宜矣。然则东方生盖亦幸而遭遇汉武者也。人谓大隐居市朝,以东方生为朝隐。噫!使非武帝爱才知朔如此,敢一日而居市朝之间哉?最先避世而歌德衰者朔也。
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