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译文
河东人薛存义将要启程,我准备把肉放在盘子里,把酒斟满酒杯,追赶进而送到江边,请他喝,请他吃,并且告诉说:“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地方官的职责吗?(他们是)老百姓的仆役,并不是来役使老百姓的。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拿出田亩收入的十分一来雇佣官吏,目的是让官吏为自己主持公道。现在自己做官的接受了老百姓的俸禄却不认真给他们办事,普天之下到处都是。哪里只是不认真?而且还要贪污、敲诈等行径。假若雇一个干活的人在家里,接受了你的报酬,不认真替你干活,而且还盗窃你的财物,那么你必然很恼怒进而赶走、处罚他。现在的官吏大多是像这样的,而百姓却不敢尽情地把愤怒发泄出来并责罚他们,这是
这篇文章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柳宗元的同乡薛存义,在零陵县代理了两年县令,适逢官职调动,柳宗元赶来为他送行,并借送别之际,写下这篇文章以表达心中忧国忧民的一腔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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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薛存义序》是一篇赠序体的政论文。文中针对中唐时期贪官污吏遍布天下,阶级矛盾日益加剧的社会现状,提出“官为民役”的进步观点。作者认为人民与官吏应当是雇佣与被雇佣,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官吏必须“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以便做到“讼者平,赋者均”。官吏如果消极怠惰,甚至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人民就有权像对待不称职的奴仆那样惩罚和罢免他们。这种政治理想在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社会中虽然是无法实现的主观臆想,但却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珍贵资料。全文从送别始,以送别结,中间借送别论吏治,首尾呼应,紧扣文题,其语言犀利简洁却严密深刻,体现了作者的吏治思想。
文章第一段的开头,作者用简约的笔墨点明薛存义的离任和作者的送行。“载肉”、“崇酒”、“追而送之”,显出送行的郑重和情谊的深厚,为下面一段语重心长的议论蓄势。薛存义这次离开永州,是在“假令二年”之后到新的地方去做官,作者在送行之际谆谆相告的内容便集中在官吏的职责上,但作者却并不把“告”的对象局限在薛存义一人身上,而是以“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劈头发问,从而使所论的内容具有普遍的意义。紧接着又用概括精粹的语言从正反两个方面揭示了官吏的职责:“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上句正意,却是宾;下句反面,恰是主,放在后面,处于强调的位置。从文章本身看,作者所着重评论、揭露、警戒的,正是这一类“役
柳宗元(773年~819年11月28日),字子厚,汉族,河东郡(今山西省运城市永济、芮城一带)人,出身河东柳氏,世称柳河东、河东先生。被贬永州期间,居所附近有愚溪,人称“柳愚溪”。后官终柳州刺史,世人称“柳柳州”。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柳宗元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并称为“韩柳”,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章的成就大于诗作。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笔锋犀利,讽刺辛辣。游记写景状物,多所寄托,被推为“游记之祖”。著有《河东先生集》。
年、月、日,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
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嫂尝抚汝指吾而言曰:“韩氏两世,惟此而已!”汝时尤小,当不复记忆;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来京城。其后四年,而归视汝。又四年,吾往河阳省坟墓,遇汝从嫂丧来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于汴州,汝来省吾,止一岁,请归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来。是年,吾佐戎徐州,使取汝者始行,吾又罢去,汝又不果来。吾念汝从于东,东亦客也,不可以久;图久远者,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呜呼!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吾与汝俱少年,以为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
去年,孟东野往,吾书与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来,恐旦暮死,而汝抱无涯之戚也。”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强者夭而病者全乎?
呜呼!其信然邪?其梦邪?其传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为信也!梦也,传之非其真也,东野之书,耿兰之报,何为而在吾侧也?呜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不克蒙其泽矣。所谓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矣。所谓理者不可推,而寿者不可知矣。
虽然,吾自今年来,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动摇者或脱而落矣,毛血日益衰,志气日益微,几何不从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几何离?其无知,悲不几时,而不悲者无穷期矣。
汝之子始十岁,吾之子始五岁,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汝去年书云:“比得软脚病,往往而剧。”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为忧也。呜呼, 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抑别有疾而至斯极乎?
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东野云,汝殁以六月二日;耿兰之报无月日。盖东野之使者不知问家人以月日,如耿兰之报,不知当言月日。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使者妄称以应之乎。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则待终丧而取以来;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其余奴婢,并令守汝丧。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然后惟其所愿。
呜呼!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能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得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彼苍者天,曷其有极!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以待余年。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
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呜呼哀哉!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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